黔江区濯水镇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已书面声明原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对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声明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刊发,15个工作日后,我所将予以补发。
序号 |
原证载不动产权利人 |
证载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种类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1 |
万*清 |
濯水镇堰塘村*组 |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
302房地证2011字第17****号 |
万*清 |
声明单位:黔江区濯水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