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公告(金溪(2025)注销字第001号)
注销登记公告
金溪(2025)注销字第001号
黔江区金溪镇长春村*组余*泉(户)因其位于黔江区金溪镇长春村*组的农村住房房屋产权证遗失,现向我机构申请对其持有的《重庆市房地产权证》进行注销,按照《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八十四条和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我机构将对黔江区金溪镇长春村*组余*泉(户)持有的《重庆市房地产权证》公告注销,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黔江区金溪镇金茂街101号金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联系方式:023—79576300。
金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不动产权证拟注销登记花名册(金溪镇) | ||||
序号 |
原证载不动产权利人 |
证载不动产坐落 |
证书编号 |
注销登记原因 |
1 |
余*泉(户) |
金溪镇长春村*组 |
302房地证2009字第27****号 |
房地产权证遗失 |
黔江区金溪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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