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黔江城西农房〔2025〕字第001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黔江城西农房〔2025〕字第001号
舒*洪(身份证号:500239**********55)因保管不善,将302房地证2011字第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舒*洪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