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黔江不动产登遗失补发〔2025〕83号)
黔江不动产登遗失补发〔2025〕83号
申请人:重庆市黔江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6E)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黔江区黑溪镇**居委(街上)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黔江区国用(2004)字第0****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2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