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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5-00833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9-15
  • 发布日期 2025-09-15
  • 文件标题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曾*)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曾*)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房地产权证号:302房地证2010字第22**93号,不动产坐落于重庆市黔江区五里乡干溪村*组,土地使用权面积173.8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63.9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被继承人:曾*阳,身份证号:512328**********92

继承人:曾*,身份证号:513523**********9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黔江区马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79497057

黔江区马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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