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黔江不动产登遗失补发〔2025〕85号)
黔江不动产登遗失补发〔2025〕85号
申请人:尹*丽(身份证号码:513525**********6X)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黔江区舟白街道机场路99号(磐石.圣缇亚纳)**号楼*-*-*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302房地证2014字第0****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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