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示(李*培)
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培申请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房地产权证号: 302房地证2010字第4**73号
被继承人:李*清 身份证号:512328**********19
继 承 人:李*培 身份证号:500239**********17
放弃继承人:龚*菊: 身份证号:512328**********22
不动产坐落: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团结社区*组
302房地证2010字第4**7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70.5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0.50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23-79426855
黔江区正阳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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