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黔江不动产登作废公告〔2026〕6号)
黔江不动产登作废公告〔2026〕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105执恢4419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05执恢4419号事项,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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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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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房地证2010字第0****号 |
蒲*朝 殷*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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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城西办事处城西七路269号*幢总层数*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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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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