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飞等)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427038FJYS001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1 |
陈*飞 |
黔江区邻鄂镇五马顶社区3组 |
302-2011-162415 |
陈*飞 |
2026年4月27日 |
|
2 |
龚*忠 |
黔江区邻鄂镇五马顶社区3组 |
302-2011-162487 |
龚*忠 |
2026年4月27日 |
|
3 |
刘*和 |
黔江区冯家街道柏腊村5组 |
302-2011-144093 |
刘*和 |
2026年4月27日 |
发布机构:黔江区冯家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6 年4月27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微信
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