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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6-00296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4-28
  • 发布日期 2026-04-28
  • 文件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4280380SJYS001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1

*(户)

黔江区新华乡石钟村7

302-2011-260615

*

2026428

发布机构: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4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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