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信息>征收土地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信息>征收土地信息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1-00489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12-06
  • 发布日期 2021-12-06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石窟文化保护基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黔江区石窟文化保护基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为实施黔江区石窟文化保护基地项目建设拟征收白土乡三塘村6组部分农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白土乡三塘村6组部分集体土地3.0642公顷其中农用地3.0622公顷、建设用地0.0020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详见土地分类面积表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实施黔江区石窟文化保护基地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黔江集体土地征收中心会同相关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19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