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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MB1625969F/2020-00023
  • 发文字号 黔江规资发〔2020〕32号
  •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9-10
  • 发布日期 2020-09-10
  • 文件标题 关于印发《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关于印发《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国土房管所,局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好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现将《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3日

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办法(试行)》的

工作方案

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进我区亲清政商关系建成。进一步规范我局服务民营企业工作规程,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认可度,现将《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进行任务分解,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政企联系,达到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守法诚信、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良好政商环境。

提供优质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能。从有利于企业建设发展考虑,提供高效优质的咨询、技术审查等服务。

二、服务对象

黔江区内各类涉及用地、规划审批,地质灾害审查,矿产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民营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畅通政商沟通渠道

1.明确座机电话023-79242912和023-79222200为对外服务联系电话,分别听取服务对象申办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和其他方面意见建议及诉求,由电话接听人员将提出待研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记录,登记分派具体责任科室(申办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的建议述求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登记分派,其他方面的建议述求由办公室登记分派),做到件件有笔录,有回音。在必要情况下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商(协)会的意见。(牵头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责任科室:办公室、空间管制科、项目规划管理科、利用科、修复科、地矿科、测绘科、权籍科、执法支队、地环站、登记中心等科室、队、所。)

2.适时邀请服务代表如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负责人代表参加局机关有关经济发展的办公会议。(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局机关领导要定期到所联系的企业走访调研(联系名单每年进行更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不少于2次。(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接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做实“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好”等便民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企业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及时向企业公布项目审批申报操作流程。(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四)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和负担

依法依规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切实减少涉企收费。(牵头科室:计财科,责任科室:空间管制科、项目规划管理科、利用科、修复科、地矿科、测绘科、权籍科、执法支队、地环站、登记中心)

四、工作制度

(一)工作台账制度。各责任科室就开展的民营企业服务工作形成笔录记录,每季度报行政审批服务科进行汇总,由行政审批科形成台账备查。

(二)局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局领导联系企业工作由办公室每季度提请计划、安排行程路线,行政审批服务科配合提供企业名单等相关材料。

(三)执行政商交往制度。按《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政商交往制度开展交往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由主要领导主抓,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模式,统筹推进我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

(二)开展督查考核。督查室将亲清政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纳入对责任科室的年度考核,对未按时办结、工作迟迟未推进、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

附件:1.企业建议意见诉求反馈表(模板)

      2.企业服务情况统计表(模板)

附件1

企业建议意见诉求反馈表编号

企业名称


时   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议或诉求内容

(来文可附后)

交办责任科室


接件人


科室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处理结果


附件2

编号

服务对象名称

诉求或建议

处理结果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