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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
党组书记、主任
冉景贵
党组成员、副主任
梁图
1.主要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企业培育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统筹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工作;负责重点工业品运输协调;组织实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学、商)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和群众工作;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指导管理工作;统筹小企业创业基地创建工作;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拟订工业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系统人才工作和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制造业降成本工作。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2.主要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节能与综合利用等工作。拟订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牵头策划和包装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牵头向上争取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建设投资(含技术改造)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企业扩建、技改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开发区规划和建设;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
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相关污染控制政策;牵头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工作;推动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作。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3.主要负责有关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执法、安全应急等工作。承担电力、城镇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乡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制定城镇燃气、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业发展;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通信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指导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承担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矛盾协调;负责行业行政诉讼应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参与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依法承担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4.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一)运行服务科。主要负责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企业培育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定期检查经济运行实效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工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引导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发展,统筹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工作;负责重点工业品运输协调;组织实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学、商)会和中介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和群众工作;编制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指导管理工作;统筹小企业创业基地创建工作;拟订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拟订工业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系统人才工作和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制造业降成本工作。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二)产业发展与节能科。主要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节能与综合利用等工作。拟订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意见;牵头策划和包装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牵头向上争取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建设投资(含技术改造)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企业扩建、技改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开发区规划和建设;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相关污染控制政策;牵头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工作;推动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作。完成其他交办事项。
(三)行业管理科(行政执法科)。主要负责有关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执法、安全应急等工作。承担电力、城镇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乡镇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制定城镇燃气、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盐业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和盐业发展;承担城市门站以内城镇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通信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指导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承担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矛盾协调;负责行业行政诉讼应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参与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依法承担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完成其他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