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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6X3/2022-0006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工业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2-09-01
  • 发布日期 2022-09-0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黔江区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实施细则的公示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黔江区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实施细则的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实施细则的公示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对深化燃气安全整治工作精神和对天然气经营企业实施安全评估的要求,现将黔江区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实施细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实名来电或来访反映。


咨询科室及电话: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应急管理科,79245313


附件:黔江区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实施细则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附件:


黔江区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行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修订中)、《重庆市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

(二)技术规范

GB 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5009《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17820《天然气》、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5044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2893《安全色》、GB 2894《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 27790《城镇燃气调压器》、GB 27791《城镇燃气调压箱》、GB 179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 51142《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T 50811《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等。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包括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CNG加气站及LPG充装站的安全管理和现状经营情况。

1.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

结合重庆市黔江区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涉及燃气管道、用户、场站等现状设施及场所检查的,评估组将抽选部分设施及场所进行实地踏勘与检查,具体抽选对象和范围详见下表:

类型

中压及以上燃气管道

用户

场站

其他设施

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

抽查2个项目的建设、管理资料和现状情况

用户10万户以上:

抽查5(非居民)、10(居民)

5座(含)场站以下:

全覆盖检查

随机抽查阀室、阀井、调压箱(撬)等若干

用户10万户以下:

抽查3(非居民)、5(居民)

5座(含)场站以上:

抽查5座

2.CNG加气站和LPG充装站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主要对CNG加气站和LPG充装站的安全设施现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踏勘与检查。

二、评估手段与方法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实操考核、投诉举报核查、暗访检查、模拟测试等方式,对企业现状经营情况进行评分,并判断是否为合格企业(达标企业)。

三、评估内容及标准

(一)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评估内容及标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安全评估指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区县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的特点、燃气行业管理经验及行业专家的指导意见,本次评估主要从企业的机构职责、制度管理、培训教育、设施管理、站场运行、管道运行、作业管理、用户管理、风险管控及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评估(评分)。

总分定为100分,安全评估采用得分制,得分在60分(百分制)及以上且每项一级要素达到本项分数的60%及以上的企业为合格企业(达标企业),得分在60分以下的企业为不合格企业(不达标企业),评估具体内容和评分方法详见附件1。

若燃气经营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评估为不合格企业(不达标企业):1.未取得经营许可或存在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等行为;

2.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未专款专用,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4.未依法开展压力管道检验工作;

5.未制定并落实入户安全检查计划;

6.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有关要求,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编制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制定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二)CNG加气站和LPG充装站评估内容及标准

本次评估参照《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2012)制定评估标准,本次主要从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CNG加气站和LPG充装站评估采用得分制,得分在70分(百分制)及以上的企业为合格企业(达标企业),得分在70分以下的企业为不合格企业(不达标企业),评估具体内容和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附件3。

四、问题反馈与复评

评估初期,评估公司对企业情况进行摸底,对存在否决项而不达标企业,由评估组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后续评估。

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由评估公司整理、汇总后向地方主管部门及企业汇报,并下达整改意见书交企业参照整改。

评估完成后由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对第一次评估不达标的企业,整改完成后评估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整改情况按需进行核实、抽查、复评。若企业限期未整改或复评不合格的,不再组织再次复评。

五、评估报告出版

对评估情况进行归纳汇总,形成评估报告与主管部门或企业交换意见,经过地方主管部门审定后出版并交付成果。


附件:1.《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参照标准》

      2.《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评分细则》


附件1

城镇燃气企业安全评估参照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估项目

评估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一、机构职责



1.主体合法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已取得经营许可的,无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等行为。

1

有一项不符合,直接扣1分,不累计扣。

2.组织机构和人员

▲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的最低人数应符合相关要求,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

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企业主要负责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3.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的安全职责,从业人员的“一岗双责”,并对职责履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考核。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全员逐级分解、签订安全责任书,各级人员掌握并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

二、制度管理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

识别、获取、更新适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将其及时转化到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并及时传达相关部门、从业人员,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以本单位正式文件予以印发。

2.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加臭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燃气质量管理,燃气站场运行管理,燃气管网运行管理,燃气供应调度管理,用户燃气设施管理,作业活动管理,施工和检维修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变更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确保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基层单位、从业人员等及时获取现行有效的制度文本。

企业应当每年至少评估1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3.操作规程

根据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完善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燃气站场、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维护,特种设备运行维护,压力表、安全阀、报警装置运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运行维护,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运行维护,停气、动火、置换、通气、抢修、封堵、加臭、清管、吹扫、试压、用户设施检查和维修等作业。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将现行有效的操作规程及时传达到具体的相关岗位。

企业应当每年至少评估1次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三、培训教育



1.基本要求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门培训并经重庆市天然气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

按计划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应急管理等能力。

2

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本岗位事故隐患的辨识和处置,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熟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标准要求,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复训考核。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企业应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要求,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企业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4.外来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实习生,进行有关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企业应对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设施管理



1.合规性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5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依法开展压力管道检验工作。

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标准规范要求,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等相关标准要求,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灭火器配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等有关要求,燃气站场防火间距应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2.设计

设计人员、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成果上签字、盖章。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设计变更内容应当完整、准确,变更手续齐全,签字盖章齐全。

设计人员应当参与重要燃气工程的现场交底和竣工验收。

3.施工

沟槽开挖、焊接、监测监控设施、安防设施、回填质量、标志桩(砖)位置及数量、与其他相邻建筑物及管道安装间距等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埋地钢质管道防腐、阴极保护,明设管道防腐涂料、着色,聚乙烯(PE)管道安装金属示踪线,室内燃气工程安装,安全警示标志、燃气标志设置,施工现场管理等,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

4.监理

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对燃气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监督。

0.5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应当对燃气工程的重要环节、关键工序、危险作业等进行旁站、验收。

监理资料应当完整准确。

5.验收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或程序,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验收程序合规,验收资料齐全、准确。

及时提交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其成果应当与工程实际一致。

竣工资料妥善保管。

五、作业管理



1.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风险。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进行屏蔽或隔离。

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活动的安全监护人员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在生产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安全通道,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进行交叉作业的,组织并监督施工单位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置换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分级许可审批手续。

2.作业行为

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岗位安全生产相适应的、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等标准规范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个体防护装备与用品,并建立个体防护装备和用品台账,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记录存档。 

3

有一项不符合扣0.3分,扣完为止。

企业设立应急抢险机构及人员,按应急预案配备抢修车辆、抢修设备(机具、器材)、通讯器材、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

企业接到燃气报警后必须立即出动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根据事故情况报告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险。

3.岗位达标

企业从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措施、防护用品使用、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应不少于2人且均持证上岗。

4.相关方管理

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作业人员培训、作业过程监督检查、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等进行管理。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六、站场运行



1.燃气质量

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定期检测组分等,并按规定留存记录,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

有一项不符合,直接扣1分,不累计扣。

燃气加臭量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要求。加臭装置和加臭工艺符合《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 /T148)、《城镇燃气加臭装置》(CJ/T 448)有关规定。

2.站内交通

燃气站场按规定设置消防出口;对进站车辆有相应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

0.5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当液化天然气储罐总容积大于2000立方米时,液化天然气供应站应当设置2个及以上对外出入口;当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储气总容积大于30000立方米时,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应当设置2个及以上对外出入口;出入口的间距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有关规定。

3.储气设施

储气系统运行平稳,具备与其供气量相适应的调峰能力,无超温、超压、超液位现象。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储气设施基础稳固,本体完好无损,无变形裂缝,无严重锈蚀,无漏气,在检验有效期内运行。

储罐组的防护堤符合相关要求,水封井水位正常无杂物。

4.工艺管道及附属设施

进出站管道按照规定设置阀门;管道和管道连接部位密封完好,无燃气泄漏现象。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管道本体完好无损,无腐蚀,管道色标和流向标志符合规范要求;站内管线与站外设有阴极保护装置的埋地管道相连时,应当设置绝缘装置,绝缘装置的绝缘电阻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测试。

阀门悬挂开关标志,定期检查维护,启闭灵活。

过滤器外观良好,定期检查前后压差,及时排污。

跨桥扶梯应牢固,并符合防雷、防静电等相关规定。

5.调压设施

调压设施安装稳固,运行正常,无异常喘息、异常压力波动等现象,无燃气泄漏情况。

1

有一项不符合,直接扣1分,不累计扣。

调压设施出口压力严禁超压,并设有出口压力过高的安全保护装置。

6.仪表与自控

应当设置信息管理系统,并应具备数据采集与监控功能。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站内爆炸危险场所和装置区内按规定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明确报警值;报警联锁功能的设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等相关要求,各类报警联锁系统完好有效。

各类仪表的设置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相关要求,并定期检验。

7.消防及安全设施

工艺装置区通风良好,站内按《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153)相关要求设置完善安全警示标志。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消防泵房运行良好,水质符合有关规定,消防水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运行正常。

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按要求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功能完好有效。

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测。

按规定设置紧急切断、放散装置,并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确保功能完好有效。

按规定设置安全阀,定期校验,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电气设备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有关要求。

8.辅助设施

供电系统和备用电源符合有关规定;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措施,变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密合;电缆沟上应盖有完好的盖板,电缆孔洞必须用绝缘油泥封闭;与室外相通的门、窗、洞、通风孔设防止鼠、蛇等动物进入的措施。

0.5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电气设备(如高压励磁柜等)和电工用具按规定配置,并定期检验。

按规定配置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功能完好有效。

工艺设施、设备排污管、冷却水管、室外供水管和消火栓等做好冬季防寒防冻保障措施。

站内用水、自用气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9.运行记录

设备运行记录、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含消防控制室)等完整、准确。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七、管道运行



1.基本要求

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监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落实设备设施定人定责管理,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和设备档案。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应当设置信息管理系统,并应具备数据采集与监控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报废的,应当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立即进行恢复。

制定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并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相关规定。

2.管道设施

埋地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相关要求,同一管网中输送不同种类、不同压力燃气的相连管段之间应当进行有效隔断。

3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聚乙烯等不耐受高温或紫外线的高分子材料管道不得用于室外明设的燃气管道,聚乙烯管道以及钢塑转换的PE管部分不得裸露,钢管防腐符合有关规定。

聚乙烯管道规范敷设金属示踪装置。

按照《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规范设置管线标志,标志毁损或不清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新。

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技术规程》(CJJ 51)进行管道评估,不符合要求的管道制定落实维修更新计划和方案。

建立本单位完备的燃气管网现状资料。清理完善设计压力中压及以上管道设施台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设计压力中压及以上管网设施数据补勘补测。

3.管道附件

调压箱(柜)不应安装在易被碰撞或影响交通的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护栏、车档等;安装稳固、确保维护方便,运行正常,无异常喘息、异常压力波动等现象,无燃气泄漏情况;运行压力等指标符合规范要求,严禁超压运行;箱(柜)外壳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应急抢险电话等信息。

3.5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阀井(室)无沉降,不被其他建(构)筑物等设施圈围、占压,确保维护方便;阀门无燃气泄漏,井内整洁无积水,井盖完好;直埋阀设有护罩或护井;设置应急抢险电话、安全警示标志、气流方向、阀门口径等信息;井内不应有其他电缆、光纤等不明管线。

交叉、穿跨越等特殊管段应符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的要求,穿跨越保护等附属设施完好有效。

4.定期巡检

企业对管道定期开展巡检维护,巡检内容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相关要求,并对管道沿线居民和单位开展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宣传。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及时制止在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最小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设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爆破、取土、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种植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本体及防腐层的植物等危害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活动。低压和中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最小保护范围为外缘周边0.5m范围内的区域;次高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最小保护范围为外缘周边1.5m范围内的区域;高压及高压以上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最小保护范围为外缘周边5.0m范围内的区域。

埋地燃气管道最小控制范围内有建设施工的,燃气企业按照规定提供管道信息,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或监护,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低压和中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最小控制范围为外缘周边0.5m~5.0m范围内的区域;次高压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最小控制范围为外缘周边1.5m~15.0m范围内的区域;高压及高压以上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最小控制范围为外缘周边5.0m~50.0m范围内的区域。

管线巡检资料完整、准确。

5.泄漏检测

按照《城镇燃气管网泄漏检测技术规程》(CJJ/T215)有关要求进行泄漏检测,配备泄漏检测仪器和人员,制定落实检测计划,统计分析泄漏检测情况;穿越管段泄漏检测装置完好有效;泄漏检测资料完整、准确。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6.防腐层检测

埋地钢质管道外表面防腐层完好有效,防腐层检测符合《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有关要求;制定并落实防腐层破损点修复计划。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7.阴极保护检测

埋地钢质管道规范设置阴极保护系统,阴极保护设施完好有效;阴极保护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符合《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有关要求。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8.特种设备

在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技术资料;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巡检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巡检,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确保齐全有效,并做好记录。

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定期检验标志置于特种设备显著位置。

9.报废及拆除

在报废设备拆除前应当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标志,拆除、报废的设备设施应按《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规定进行处置。

0.5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应当及时处置停止运行、报废的管道,暂不能处置的报废管道应当采取安全措施、继续实施日常管理,并与在运的室外管道及室内管道进行有效隔断,报废的室外及室内管道在具备条件时应当及时拆除。

八、用户管理



1.用户设施及安全

燃气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并发放燃气用户安全宣传资料。

3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建立完善用户档案,用户服务符合《燃气服务导则》(GB/T 28885)有关规定。

建立完善用户报装、现场查勘、燃气设计、燃气安装、验收通气等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开。

为用户提供安装、改装、拆除天然气设施业务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实施。

居民用户的室内燃气管道、计量表、燃气燃烧器具、软管、排烟等设施,非居民用户的室内燃气管道、计量表、用气设备、排烟、通风、紧急切断阀、燃气浓度报警器等设施,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等相关要求。

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新增餐饮、学校、医院等可能发生可燃气体泄漏的场所,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装置并与排风等设备联动,信号接入具备条件的消防控制系统;既有非居用户改造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装置。推广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安全自闭阀。

当使用鼓风机进行预混燃烧时,应当采取在用气设备前的天然气管道上加装止回阀等防止混合气体或火焰进入天然气管道的措施。

应当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有接头。

置换、通气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抢修维修

企业应当对外公布24小时抢修电话,并保证抢修电话24小时畅通。

4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企业应当制定职责范围内用户燃气设施故障、燃气泄漏报警、接警、处警的工作程序,接警、处警迅速,相关记录完整、准确。

企业应当对抢修、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后方可持证上岗,并为抢修、维修人员配备相应的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除紧急事故外,影响用户用气的停气、降压作业应当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通知用户;恢复供气前同样应当有效通知用户。

3.用气安全宣传

企业应当制定燃气安全宣传制度和宣传计划,面向市民和用户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宣传内容符合《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相关要求。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4.入户安全检查

建立完善入户安全检查制度、工作流程,检查内容、周期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等相关规定;▲制定并落实入户安全检查计划,确保周期内完成相应用户的入户安全检查,杜绝超期未入户安检发生。

6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入户安检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配备完好有效的入户安检仪器设备。

入户安全检查时应当履行隐患和用气安全常识告知义务,将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用户,并留存告知内容的副本;对用户设施的入户安全检查应当有详细记录,记录保存周期符合有关要求。

及时掌握到访不遇、拒绝入户的用户情况,建立完善相应的清单台账,并有回访复查记录。

对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燃气企业责任权属的隐患应当及时整治,用户责任权属的隐患应当指导、督促用户整改,并留存跟踪记录。

定期对入户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九、风险管控



1.风险辨识

企业组织全员对本单位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辨识。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风险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所有活动及区域,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风险辨识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应当与现场实际相符。

对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

2.风险评估

明确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1分,扣完为止。

选定合适的风险评价方法,定期对所辨识出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物料,尤其是非常规的活动和状态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

3.风险控制

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生产经营状况等,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对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将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风险,掌握、落实应当采取的控制措施。

4.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有关标准要求,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有关技术要求,设置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控,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

5.事故隐患排查

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

5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排查范围主要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以及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方的服务内容。

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6〕15号)要求建立并推动实施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并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驻点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活动及重要时间节点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建立完善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企业应当将政府有关部门、上级有关管理机构检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单位隐患进行闭环管理。

6.事故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结果,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5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应当按照责任人、资金、时限、措施、应急预案“五定”原则落实到位,加快推进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及时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企业应当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视为隐患未消除,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或投入使用。

企业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应用事故隐患信息管理系统,对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跟踪、治理、销号等过程进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属地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十、应急管理



1.应急组织

企业应当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或兼有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抢修能力的乡镇燃气企业,应当与具备应急抢修能力的专业应急抢修单位签订应急抢修服务协议。

2.应急预案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有关要求,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编制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制定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2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属地政府、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按照有关规定将本单位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应急救援队伍、周边企业等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3.应急演练

按照《重庆市管道天然气行业应急预案演练指导意见》(渝经信燃气〔2020〕4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等有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并按有关要求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相关内容,持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4.应急物资装备

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有关规定足额配备必需的应急物资、装备,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功能完好、有效。

3

有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组织开展应急设备、机具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应急人员熟练操作和正确使用。

5.事故应急处置

设置24小时应急抢修电话,落实专人、专线24小时值守,并保证应急抢修电话24小时畅通。

3

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事件报告的责任、时限、内容等。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当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企业接到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应急处置卡等有关要求严格实施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必要时请求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人民政府、周边应急救援队伍支援应急抢险。

企业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6.事故调查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事故处置组或调查组,明确责任和权限,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或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调查组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认真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7.事故管理

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等要求进行事故统计分析,经常性组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1

有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评分说明:

1.总计100分,各考评项最低分为0分,企业不涉及的考评项不计分,最终评分换算成百分制,并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00

2.安全评估推荐采用得分制,最终换算成百分制后,得分在60分及以上的企业为达标企业,得分在60分以下的企业为不达标企业。

3.参照标准中带“▲”号内容为强制性要求,凡是存在不符合带“▲”号强制性要求的企业,可直接评估为不达标企业。

4.实施安全评估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评估为不达标企业。

5.评分表中若涉及同一个问题的,只扣一次分。

附件2

CNG加气站安全评估参照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估

项目

评估标准

评估方法

分值

1.周边环境

1.场站所处的位置应符合规划要求。

查阅当地最新规划文件

不符合不得分

1

2.周边道路条件应能满足运输、消防、救护、疏散等要求。

现场检查

大型消防车辆无法到达不得分;道路狭窄或路面质量较差但大型消防车辆勉强可以通过扣1分

2

3.在城市建成区内:CNG加气子站内设置有固定储气时,站内停放的CNG长管拖车不应多于1辆。固定储气设施采用储气瓶时,总容积不应超过18m3;固定储气设施采用储气井时,总容积不应超过24m3。

现场检查

超过不得分

4

4.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应符合GB 50156-2021的要求。

(1)脱水、脱硫装置、放散管管口、储气井组,加气机、压缩机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56-2021第4.0.6条的要求。

现场测量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8

(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站房不得设有住宿、餐饮和娱乐等经营场所。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4

5.周边应有良好的消防和医疗条件。

实地测量或图上测量

10km路程内无消防队扣0.5分;10km路程内无医院扣0.5分

1

6.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汽车加气的作业区。架空通信线路不应跨越加气站的作业区。

现场测量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2

2.总平面布置

1.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

现场检查

无明显分区不得分

1

2.周边应设置围墙,围墙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156-2021第5.0.12条的要求。

现场检查

无围墙不得分;围墙高度不足或破损扣2分。

4

3.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内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156-2021第5.0.13条的要求。

现场测量

一处不符合扣5分

25

4.加油加气加氢站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5

5.当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设置非油品业务建筑物或设施时,不应布置在作业区内,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 50156-2021第4.0.4条一第4.0.8条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当站内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司机休息室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应等同于“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5

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5

3.道路交通

1.场站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入口和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现场检查

入口和出口共用一个敞开空间,但之间无隔离或无标志不得分;入口和出口共用一个敞开空间,但之间有隔离栏杆且有标志扣3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但无标志扣2分

4

2.供加气车辆进出的道路最小宽度不应小于4m,需有双车会车的车道,最小宽度不应小于6m,场站内回车场最小尺寸应不小于12m×12m,车道和回车场应保持畅通,无阻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现场检查

道路宽度不足或回车场地尺寸不足扣1分;车道或回车场上有障碍物扣1分

2

3.场站内的停车场地和道路应平整,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现场检查

有明显坡度扣0.5分;有沥青材质扣0.5分

1

4. 路面上应有清楚的路面标线,如道路边线、中心线、行车方向线等。

现场检查

路面无标线或标线不清扣0.5分;

1

5. 架空管道或架空建(构)筑物高度宜不低于5m,最低不得低于4.5m,架空管道或建(构)筑物上应设有醒目的限高标志。

现场检查

架空建构筑物高度低于4.5m时,不得分;在4.5m~5m之间时,扣2分;无限高标志扣2分

4

6.场站内脱水装置、压缩机、加气机等重要设施和天然气管道应处于不可能有车辆经过的位置,当这些设施5m范围内有车辆可能经过时,应设置防撞装置。

现场检查

一处防撞设施不全不得分

4

7.应制定严格的车辆管理制度, 场站生产区除压缩天然气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应禁止进入,如确需进入,必须佩戴阻火器。

现场检查并查阅车辆管理制度

无车辆管理制度不得分;生产区内发现无无关车辆且未装阻火器不得分;门卫未配备阻火器,但生产区内无无关车辆扣1分

2

4.气体净化装置

1.应有脱硫脱水设施,脱硫后的天然气总硫(以硫计)应≤200mg/m³, 硫化氢含量应≤15mg/m³,脱水后的天然气在25MPa下水露点不应高于-13℃,当最低气温低于-8℃时,水露点应比最低气温低5℃。

查阅气质检测制度和气质检测报告

无气质检测制度不得分;不能提供气质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合格不得分

4

2.脱硫、脱水装置应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无燃气泄漏现象。

现场检查

有燃气泄漏情况不得分;一处存在异常情况扣1分

4

3.脱水、脱硫装置的应定期排污,废脱硫剂、硫等危险废物应可靠收集,并应委托专业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定期收集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现场检查并检查处理台帐和排污记录

不能提供排污记录的扣1分;不能提供处理台帐的扣1分

2

4.脱硫、脱水装置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查阅检验报告

未检不得分

4

5.加压装置

1.压缩机前应设有缓冲罐或稳压装置,压缩机的运行应平稳,无异常响声、部件过热、燃气泄漏及异常振动等现象。

现场检查

有燃气泄漏情况不得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4

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应设有备用压缩机组,保证供气的可靠性,备用机组应能良好运行。

现场检查

无备用机组或备用机组运转不正常不得分

2

3.压缩机排气压力不应大于 25.0MPa(表压),各级冷却后的排气温度不应超过40℃。

现场检查

排气压力超标不得分;排气温度超标扣2分

4

4.压缩机的润滑油油箱油位处于正常范围内,供油压力、供油温度和回油温度应符合工艺要求。

现场检查

油位不符合扣0.5分;供油压力不符合扣0.5分;供油温度不符合扣0.5分;回油温度不符合扣0.5分

2

5.压缩机的冷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水冷式压缩机的冷却水应循环使用,冷却水供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供水温度应小于 35℃,水质应定期检测,防止腐蚀引起内漏。

检查并查阅水质监测报告或循环水更换记录

供水压力不足扣1分;供水温度超高扣1分;水质未定期检测扣0.5分

2

(2)采用风冷式压缩机的进风口应选择空气新鲜处,鼓风机运转正常,风量符合工艺要求。

现场检查

进风口选择不当扣1分;风扇运转不正常扣1分;风量不符合扣1分

2

6.压缩机进口管道上应设有手动控制阀门;出口管道上应设有安全阀、止回阀和手动切断阀;安全阀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建筑屋2m以上,且距地面不应小于5m。

现场检查

缺一阀门扣2分,放散管高度不足扣1分

4

7.压缩机室(撬箱)内应整洁卫生,无潮湿或腐蚀性环境,无无关杂物堆放。

现场检查

所处环境不佳或有无关杂物堆放不得分

1

8.应有专门的收集装置收集压缩机冷凝液和废油水,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收集的压缩机冷凝液和废油水应委托专业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定期收集处理。

现场检查并检查处理台帐

无专门收集装置直接排放的不得分;有专门的收集装置但不能提供处理台帐的扣0.5分

1

9.压缩机设置于室内时,与压缩机连接的管道应采取防震措施,防止对建筑物造成破坏,例如压缩机进出口采用柔性连接、管道穿墙处设置柔性套管等。

现场检查

无有效防震措施不得分;有强烈震动,震动建筑物损坏不得分

2

10.压缩机的缓冲罐、气液分离器等承压容器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查阅检验报告

未检不得分

4

6.加(卸)气

1.气瓶车和加气车辆应在加气站内指定地点停靠,依靠点应有明显的边界线,车辆停靠后应手闸制动,如有滑动可能时,应采用固定块固定,在加(卸)气作业中严禁移动,加满气的车辆应及时离开,不得在站内长时间逗留。

现场检查

无车位标识扣1分;无固定设施时扣1分;一处车辆不按规定停靠或停车后有滑动可能性而未采取措施时扣0.5分;一辆加满气的车辆停留超过1 时扣1分

2

2.应建立气瓶车安全管理档案,严禁给不能提供有效资质和检测报告的气瓶车加(卸)气,汽车加气前应对车辆气瓶质量的有效证明进行检查,发现气瓶为非指定有资质单位安装,或气瓶未定期检验,或检验过期的,一律不允许进行加气作业。

检查气瓶车安全管理档案

未建立气瓶车安全管理档案的不得分;检查出一台加气车辆未登记建档的扣1分;检查出一辆汽车加气前未核对气瓶资质和检验信息的扣1分

4

3.加(卸)气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建立加(卸)气操作规程,气瓶车加(卸)气前应对气瓶组、加(卸)气机和管道等相关设备、仪表、安全装置和联锁报警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加(卸)气作业;加(卸)气过程中应密切注意相关仪表参数,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加(卸)气;加(卸)气后应检查气瓶、阀门及连接管道,确认无泄漏和异常情况,并完全断开连接后方可允许加(卸)气车辆离开。

现场检查操作过程并查阅操作记录

无操作规程或检查出一次违章操作均不得分

2

(2)应建立加气操作规程,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过程中应密切注意相关仪表参数,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加气;加气后应检查气瓶、阀门及连接管道,确认无泄漏和异常情况,并完全断开连接后方可允许加气车辆离开。

现场检查并查阅操作记录

无操作规程,不能提供操作记录或检查出一次违章操作均不得分

2

4.加(卸)气柱应设有静电接地栓卡,接地拴上的金属接触部位应无腐蚀现象,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100Ω,加(卸)气前气瓶车必须使用静电接地栓良好接地。

现场检查,并采用测试仪器测试电阻值

一处无静电接地栓卡扣1分;测试不符合要求扣1分;气瓶车未静电接地扣1分

2

5.气瓶车和气瓶组的充装压力,按20℃折算时,不得超过20.0MPa(表压)。

现场检查并计算

超过10%不得分;超过5%不足10%时扣6分;超过5%以内扣3分

8

6.不应将瓶内气体全部卸完,卸气后应至少保留有0.05MPa(表压)的余压,并有相应的记录,防止空气进入。

现场检查瓶组压力或检查卸车记录和安全操作规程

不能提供相关记录的扣1分;操作规程中未规定的扣1分;检查出一次现场或记录中气瓶压力不足的扣2分

4

7.加气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卸)气软管外表应完好无损,有效作用半径不应小于2.5m,气瓶车加(卸)气软管长度不应大于6.0m,软管应定期检查维护,有检查维护记录,达到使用寿命后应及时更换。

现场检查,检查维护记录

一处软管不符合要求扣2分;无检查维护记录扣2分

4

(2)加气软管上应设有拉断阀。

现场检查

一处无拉断阀或拉断阀存在故障不得分

4

8.加(卸)气机或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卸)气枪应外表完好,扳机操作灵活,加(卸)气嘴应配置自密封阀,卸开连接后应立即自行关闭,由此引发的天然气泄漏量不得大于0.01m3(标准状态),每台加(卸)气机还应配备有加(卸)气枪和汽车受气口的密封帽。

现场检查

存在天然气异常泄漏现象不得分;一只加气枪存在故障扣1分

2

(2)加(卸)气机或柱应运行平稳,无异常声响,安全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有效,并保存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并查阅维护记录

运行平中有异常声响不得分;缺少一种安全保护装置或安全保护装置工作不正常的扣1分;不能提供检查维护记录扣1分

2

7.储气装置

1.储气井、储气瓶出口应设有截止阀、压力表、安全阀、排液装置和紧急放散管等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应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现场检查

少一个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存在故障不得分

4

2.储气井、储气瓶工作状态良好,无损坏、鼓泡和严重锈蚀迹象,无燃气泄漏。

现场检查

有燃气泄漏不得分;一处损坏、鼓泡或严重锈蚀扣2分

4

3.储气井、储气瓶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查阅检验报告

未检不得分

4

4.当选用小容积储气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组储气瓶总容积不宜大于4m3,且数量不宜超过60个。

现场检查

容积或数量超过不得分

1

(2)小容积储气瓶应固定在独立支架上,且宜卧式存放,并固定牢靠, 卧式瓶组限宽为1个储气瓶长度,限高1.6m,限长5.5m,同组储气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03m,储气瓶组间距不应小于1.5m。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

8.调压器

1.调压箱、调压柜、调压器的设置应稳固。

现场检查

一处不稳固扣1分

2

2.调压器的外表应完好无损,无油污、无腐蚀锈迹等现象。

现场检查

外表有一处损伤、油污、锈蚀现象扣0.5分

2

3.调压器应运行正常,无喘息、压力跳动等现象,无燃气泄漏情况。

现场检查

有燃气泄漏情况不得分;调压器非正常情况一处扣2分

8

4 调压器的进口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28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

一台调压器进口压力超压扣4分

8

5.调压器的出口压力严禁超过下游燃气设施的设计压力,并应具有防止燃气出口压力过高的安全保护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的起动压力应符合设定值,切断压力不得高于放散系统设定的压力值。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扣4分;一处起动压力不符合设定值扣2分;一处切断压力高于放散压力扣2分

8

6.调压器的进出口管径和阀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28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

一处不符合扣0.5分

1

7.调压站或调压柜(箱)的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

超标不得分

1

8.调压装置的放散管管口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压站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其屋檐1.0m以上。

现场测量

不符合不得分

4

(2)调压柜的安全放散管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4m。

现场测量

不符合不得分

4

(3)设置在建筑物墙上的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该建筑物屋檐1.0m。

现场测量

不符合不得分

4

9.安全阀与阀门

1.安全阀外观应良好无损,在检验有效期内,阀体上应悬挂校验铭牌,并注明下次校验时间,校验铅封应完好。

现场检查并查阅检测报告

一只安全阀未检测或铅封破损扣2分;一只安全阀严重锈蚀扣1分

4

2.安全阀与保护设备之间的阀门应全开。

现场检查

有一处关闭不得分;有一处未全开扣1分

2

3.阀门外观无损坏和严重锈蚀现象。

现场检查

有一处损坏或严重锈蚀扣0.5分

2

4.不得有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

现场检查

有一处堆积物扣0.5分

1

5.阀门应悬挂开关标志牌。

现场检查

一只未挂标志牌挂扣0.5分

1

6.阀门不应有燃气泄漏现象。

现场检查

存在泄漏现象不得分

4

7.阀门应定期检查维护,启闭应灵活。

现场检查

不能提供检查维护记录不得分;一只阀门存在启闭不灵活扣1分

2

10.过滤器

1.过滤器外观无损坏和严重锈蚀现象。

现场检查

有一处过滤器损坏或严重锈蚀扣1分

2

2.应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现场检查并查阅维护记录

无过滤器维护记录或现场检查有一台过滤器失效扣1分

2

3.过滤器排污和清洗废弃物妥善处理。

现场检查并查阅操作规程

无收集装置或无处理记录不得分

1

11.工艺管道

1.管道外表应完好无损,无腐蚀迹象,外表防腐涂层应完好,管道应有色标和流向标志。

现场检查

一处严重锈蚀扣1分;管道无标志扣0.5分

2

2.管道和管道连接部位应密封完好,无燃气泄漏现象。

现场检查

存在泄漏现象不得分

2

3.进出站管线与站外设有阴极保护装置的埋地管道相连时,应设有绝缘装置,绝缘装置的绝缘电阻每年进行一次测试,绝缘电阻不得低于 1MΩ。

查阅绝缘电阻检测报告

无绝缘装置,超过1年末检测绝缘电阻或检测电阻值不合格均不得分

1

12.仪表和自控系统

1.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力表外观应完好。

现场检查

一只表损坏扣0.5分

2

(2)压力表应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签应贴在表壳上,并注明下次检定时间,检定铅封应完好无损。

现场检查并查阅压力表检定证书

一只表未检获铅封破损扣2分;一只表标签脱落或看不清口0.5分

4

(3)压力表与被测量设备之间的阀门应全开。

现场检查

一只阀门未全开扣0.5分

1

2.站内爆炸危险厂房和装置区内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现场检查并检查维护记录

一处未安装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或未维护口1分

2

3.现场计量测试仪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仪表的读数应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

现场检查并查阅工艺操作手册

缺少一处计量测试仪表或读数不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扣0.5分

2

4.控制室二次检测仪表的显示和累加等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其数值应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

现场检查并查阅工艺操作手册

缺少一处检测仪表或读数不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扣0.5分

2

5.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中的房间或箱体应采取通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通风设备应防爆,并应与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联锁。

现场检查

无联锁不得分

4

13.消防与安全设施

1.工艺装置区应通风良好。

现场检查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2

2.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的相关要求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0.5分

2

3.消防供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储罐容积和补水能力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核算消防用水量,当补水能力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时,储配站内应设置适当容量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现场检查并核算

补水能力不足且未设置消防水池不得分;设有消防水池但储水量不足扣2分

4

(2)消防水池水质应良好,无腐蚀性,无漂浮物和油污。

现场检查

有油污不得分;有漂浮物扣0.5分

1

(3)消防泵房内应清洁干净,无杂物和易燃物品堆放。

现场检查

不清洁或有杂物堆放不得分

1

(4)消防泵应运行良好,无异常震动和异响,无漏水现象。

现场检查

一台消防泵存在故障扣0.5分

2

(5)消防供水装置无遮蔽或阻塞现象,站内消防栓水阀应能正常开启,消防水管、水枪和扳手等器材应齐全完好,无挪用现象。

现场检查

一台消火栓水阀不能正常开启扣 1 分;缺少或遗失一件消防供水器材扣0.5分

2

4.工艺装置区、储气区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相关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器不得埋压、圈占和挪用,灭火器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检查及验收规范》GB 50444的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按规定年限报废。

现场检查,查阅灭火器检查和维修记录

一处灭火器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一处灭火器缺少检查、维修记录扣0.5分

4

5.站内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4

6.建(构)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相关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并采取防雷措施。

现场检查并

未设置防雷装置不得分;

4

7.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保障完好有效。

查阅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防雷装置未检测不得分;一处防雷装置检测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8.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值班室应设有直通外线的应急救援电话,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现场检查

缺少一样应急救援器材或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

14.公用辅助设施

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分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现场检查

信息系统无不间断电源不得分

4

2.变配电室的地坪宜比周围地坪相对提高,应能有效防止雨水的侵入。

现场检查

低于周围地坪或与周围地坪几乎平齐均不得分

1

3.配电房应设有专人看管,若规模较小,无人值守时,应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电缆孔洞必须用绝缘油泥封闭,与室外相通的窗、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

现场检查

无关人员可自由出入不得分;有一处未封闭或有孔洞扣0.5分

1

4.变配电室内应设有应急照明设备,且应完好有效。

现场检查

无应急照明设备不得分;一盏应急照明灯不亮扣0.5分

1

5.电缆沟上应盖有完好的盖板。

现场检查

一处无盖板或盖板损坏扣0.5分

1

6.当气温低于0℃时,设备排污管、冷却水管、室外供水管和消火栓等暴露在室外的供水管和排水管应有保温措施。

现场检查

一处未保温扣0.5分

1

1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1.应设有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及安全例会记录

无组织机构文件或主要负责人未参与不得分

4

2.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或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无组织机构文件或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不得分

8

3.应建立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查阅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现场询问

基层部门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分

1

1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应建立从上到下所有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缺少一项扣1分

4

2.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查阅安全管理制度

缺少一项扣1分

4

3.应与各部门或相关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考核落实情况

从评估之日起向前一年内,有一项安全职责未落实的扣1分

4

4.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查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考核落实情况

未考核不得分

4

17.安全操作规程

1.根据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完善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查阅操作规程文本

缺少一项扣1分

4

2.从业人员应熟悉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能严格、熟练地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无违章作业现象,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考核落实情况并现场检查询问

无考核记录不得分;考核不全扣2分;现场询问一人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扣1分

4

18.安全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查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扣2分

4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发现一人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的扣1分

4

3.新员工(包括临时用工)在上岗前应进行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查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发现一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扣1分

4

4.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

查阅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发现一人未再教育扣完1分

2

5.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可每4年复审一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记录

发现一人未经复审上岗作业的扣1分

2

19.安全生产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应按一定比例足额提取,其使用范围应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安全生产费用不足不得分

8

2.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银行账户

未单独设立账户的不得分

1

3.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不得分;监管存在漏洞时根据实际情况给分

2

20.工伤保险

1.应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查阅企业花名册和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少一人扣1分

2

2.应工伤保险费,不得漏缴或不缴。

查阅工伤保险缴费清单并根据工资与缴费率测算

缴费金额不足不得分

2

3.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高速运输、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查阅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未办理不得分

1

21.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并实施交接班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记录中无安全检查记录不得分

1

(2)建立并实施班组安全员日常检查工作。

查阅班组工作日志

班组工作日志中无安全检查记录不得分

1

(3)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缺少1日扣0.5分

1

(4)建立并实施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缺少一个季节或缺少一个节假日扣0.5分

1

(5)建立并实施通气前、检修后、危险作业前等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1

(6)建立并实施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1

(7)建立并实施工会和职工代表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1

2.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并应对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

查阅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缺一项内容扣1分

4

22.隐患整改

1.对各项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达到预期效果。

查阅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联络单和复查意见书

一个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扣2分;一个一般事故隐患未整改的扣1分,

4

2.应建立事故隐患整改监督和奖励机制,将事故隐患的整改纳入工作考核的范畴中,对无正当原因未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查阅相关制度和奖惩记录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发现一次未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而无处罚的扣1分

2

3.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书面资料。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未统计或未报送的不得分;一年内漏报一次扣0.5分

1

23.劳动保护

1.应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的宣传教育。

查阅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护教育与培训的不得分

1

2.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的相关要求, 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未制定书面标准不得分;缺少一项必备物品时扣1分

2

3.选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为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购具有安全标志证书及安全标志标识的产品,严禁采购无证或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清单及供货企业资质,并结合现场检查库存劳动防护用品

未保留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分;发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扣1分

2

4.应按时、足额向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保存至少3年。

对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查阅从评估之日前1年起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发现一例不按时或未足量发放的扣1分;只有1年完整发放记录的扣1分;只有2年完整发放记录的扣0.5分

2

5.应制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应能正确执行。

查阅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并现场检查

未制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不得分;发现一例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扣 0.5分

1

24.重大危险源管理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GB 18218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

现场检查并测算

未辨识不得分

1

2.重大危险源应当将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查阅重大危险源备案回执

未备案不得分

2

3.重大危险源应有与安全相关的主要工作参数和主要危险区域视频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措施。

检查控制机构

无参数监控和预警扣1.5分;无视频监控和预警扣0.5分

2

4.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查阅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扣0.5分;无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扣0.5分

1

5.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技术检测,每两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查阅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结论确定得分

2

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依据现行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的相关要求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编写的符合程度确定得分

4

2.应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部门及其相应职责;应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并组成应急救援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公司行政文件

无公司行政文件不得分

1

3.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

查阅评审纪要或专家名单

无评审纪要或专家名单不得分

1

4.应急救援预案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回执

未备案不得分

1

5.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可用。

现场检查

缺少一样必备设备扣0.25分,扣完为止

2

6.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查阅记录

未进行演练或演练无记录不得分;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1分;一人次未进行考核扣1分

4

26.事故管理

1.应建立完善的事故管理制度。

查阅管理制度

无事故管理制度不得分;事故管理制度不全面扣1分

2

2.建立健全事故台帐。

查阅事故台帐

无台帐不得分;台帐不健全扣2分

4

3.应定期对事故情况统计分析。

查阅事故统计分析资料

自评估日前一年内无统计分析资料不得分

2

27.设备管理

1.应有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切实落实,有完整记录。

查阅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记录

无制度不得分;一项记录不完整扣1分

2

2.每台设备应具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档案。

查阅安全技术档案

一台设备档案不完整扣0.5分

2

评分说明:

1.各考评项最低分为0分,企业不涉及的考评项不计分,最终评分换算成百分制,并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00

2.安全评估推荐采用得分制,最终换算成百分制后,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企业为达标企业,得分在70分以下的企业为不达标企业。

3.实施安全评估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评估为不达标企业。


附件3

LPG充装站安全评估参照标准及评分细则

评估

项目

评估标准

评估方法

分值

1.周边环境

1.场站所处的位置应符合规划要求。

查阅当地最新规划文件

不符合不得分

1

2.周边的道路交通现状条件应能满足运输、消防、救护、疏散等要求。

现场检查

大型消防车辆无法到达不得分;道路狭窄或路面质量较差但大型消防车辆勉强可以通过扣1分

2

3.周边应是地势平坦、开阔、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

现场检查

超过270°方向地势高于站场不得分;180°~270°方向地势高于站场扣1分;地势不开阔扣1分

2

4.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力式储罐、灌瓶间、瓶库及其他设施与基地外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1142-2015的规定。

-

-

-

(1)全压力式储罐与站外建筑、堆场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8的规定。

现场测量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8

(2)液化石油气灌瓶间和瓶库与站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甲类仓库的有关规定执行。液化石油气灌瓶间和瓶库内的钢瓶应按实瓶区、空瓶区分开布置。

现场测量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4

(3)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1142-2015第5.2.16的要求。

现场测量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4

5.周边应有良好的消防和医疗救护条件。

实地测量或图上测量

10km路程内无消防队扣0.5分;10km路程内无医院扣0.5分

1

2.总平面布置

1.总平面应分区布置,即分为生产区和辅助区。

现场检查

无分区隔墙不得分;小型站无明显分区不得分

1

2.生产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围墙应完整,无破损。

现场检查

无围墙或生产区采用非实体围墙不得分;围墙高度不足或有破损扣1分

4

3.站内设施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1142-2015的规定。

-

-

-

(1)储罐与站内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1142-2015第5.2.10的要求。

现场测量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8

(2)液化石油气灌瓶间和瓶库与站内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1142-2015第5.2.15的要求。

现场测量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8

(3)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库与汽车槽车装卸台柱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m。当邻向装卸台柱一侧的汽车槽车库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间距可不限。

现场测量

不符合不得分

1

4.全压力式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全压力式液化石油气储罐不应少于两台(不含残液罐),储罐区管道设计应能满足方便倒罐的操作;地上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一组储罐的总容积不应超过3000m3,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相邻储罐的净距不应小于20m。

现场检查

少于两台或不能实现倒罐操作不得分;总容积超过3000m3时未分组布置扣2分

4

(2)储罐组内储罐宜采用单排布置

现场检查

不符合不得分

1

(3)球形储罐与防护墙的净距不宜小于其半径,卧式储罐不宜小于其直径,操作侧不宜小于3.0m。

现场测量

不符合不得分

1

5.生产区内严禁有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寒冷地区的地下式消火栓和储罐区的排水管、沟除外)。

现场检查

存在地下和半地下建(构)筑物不得分

4

6.站内严禁种植油性植物,储罐区内严禁绿化,绿化不得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绿化不得阻碍消防救援,不得阻碍液化石油气的扩散而造成积聚。

现场检查

不符合不得分

2

3.站内道路交通

1.生产区和辅助区至少应各设有1个对外出入口,当液化石油气储罐总容积超过1000m3时,生产区应设有2个对外出入口,其间距不应小于50m,对外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4m。

现场检查

生产区无对外出入口不得分;辅助区无对外出入口扣2分;当生产区应设两个出入口时,少一个出入口扣2分,两个出入口间距不足扣1分

4

2.生产区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m,当储罐总容积小于500m3时,应至少设有尽头式消防车道和面积不应小于12m×12m的回车场,消防车道和回车场应保持畅通,无阻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现场查看

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未设的不得分;设尽头式消防车道的,无回车场或回车场尺寸不足的不得分;消防车道宽度不足的扣2分;消防车道或回车场有障碍物扣2分

4

3.场站内的停车场地和道路应平整,路面不应采用沥青材质。

现场检查

有明显坡度扣0.5分;有沥青材质扣0.5分

1

4.路面上应有清楚的路面标线,如道路边线、中心线、行车方向线等。

现场检查

路面无标线或标线不清扣0.5分

1

5.架空管道或架空建(构)筑物高度宜不低于5m,最低不得低于4.5m。架空管道或建(构)筑物上应设有醒目的限高标志。

现场检查

架空建(构)筑物高度低于4.5m时,不得分;在4.5~5m之间时,扣2分;无限高标志扣2分

4

6.场站内露天设置的压缩机、烃泵、气化器、混气器等重要设施和管道应处于不可能有车辆经过的位置,当这些设施5m范围内有车辆可能经过时,应设置固定防撞装置

现场检查

一处防撞设施不全不得分

4

7.应制定严格的车辆管理制度,除液化石油气火车槽车、汽车槽车和专用气瓶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场站生产区,如确需进入,必须佩戴阻火器

现场检查并查阅车辆管理制度文件

无车辆管理制度不得分;生产区内发现无关车辆且未装阻火器不得分;门卫未配备阻火器,但生产区内无无关车辆扣1分

2

4.液化石油气装卸

1.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 11174和《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的有关规定。

查阅气质检测报告

不能提供气质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合格不得分

2

2.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应设置专用卸车或充装场地,并应配置车辆固定装置。

现场检查

无车位标识扣1分;无固定设施时扣1分;一处车辆不按规定停靠或停车后有滑动可能性而未采取措施时扣0.5分;一辆装卸后的槽车停留超过一小时扣1分

2

3.应建立在本站定点装卸的槽车安全管理档案,具有有效危险物品运输资质且槽罐在检测有效期内的车辆方可允许装卸,严禁给不能提供有效资质和检测报告的槽车装卸。

检查槽车安全管理档案

未建立槽车安全管理档案的不得分;发现一台槽车未登记建档的扣1分

4

4.装卸前应对槽车、装卸软管、阀门、仪表、安全装置和联锁报警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装卸过程中应密切注意相关仪表参数,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装卸后应检查槽罐、阀门及连接管道,确认无泄漏和异常情况,并完全断开连接后方可允许槽车离开

现场检查操作过程并检查操作记录

不能提供操作记录不得分;发现一次违章操作现象扣1分

2

5.装卸台应设有静电接地栓卡,接地拴上的金属接触部位应无腐蚀现象,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100Ω,装卸前槽罐必须使用静电接地栓良好接地

现场检查,并采用测试仪器测试电阻值

一处无静电接地栓卡或测试不符合要求或槽车未连接扣2分

4

6.液化石油气的充装量必须严格控制,最大允许充装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查阅灌装记录

检查出一次超量灌装不得分

8

7.汽车槽车装卸台柱的装卸接头应采用与汽车槽车配套的快装接头,接头与装卸管之间应设置阀门。装卸管段应设置拉断力为800N~1400N的拉断阀。

现场检查、查阅灌装记录

一项不符合不得分

6

5.压缩机和烃泵

1.液化石油气压缩机应采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无油往复式压缩机,淘汰结构复杂、运行稳定性差的老式压缩机

现场检查

仍在使用老式压缩机不得分

1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应至少设有2台压缩机和2台烃泵,保证生产的可靠性,备用机组应能良好运行

现场检查

无备用设备或备用设备运转不正常不得分

1

3.液化石油气压缩机进、出口管段阀门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口管段应设置阀门;

2 进口管段应设置过滤器;

3 出口管段应设置止回阀和安全阀(设备自带除外);

4 进、出口管段之间应设置旁通管及旁通阀。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2分

8

4.液态液化石油气泵进、出口管段阀门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泵进、出口管段应设置切断阀和放气阀;

2 泵进口管段应设置过滤器;

3 泵出口管段应设置止回阀,并应设置液相安全回流阀。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2分

6

5.压缩机和烃泵的运行应平稳,无异常响声、部件过热、液化石油气泄漏及异常振动等现象,在用烃泵盘车应灵活。

现场检查

存在燃气泄漏现象不得分;一处存在异常情况扣1分

8

6.压缩机排气出口管上应设有压力表,出口压力和温度应符合工艺操作要求,烃泵出口管上应设有压力表。

现场检查

一台压缩机出口压力超标扣2分;一台压缩机出口温度超标扣1分;一台烃泵安全回流阀工作不正常扣2分

8

7.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现场检查并查阅维护记录

无过滤器或现场压差超标不得分;有过滤器且现场压差符合要求,但无维护记录扣0.5分

1

8.压缩机室和烃泵房内应整洁卫生,无潮湿或腐蚀性环境,无无关杂物堆放。

现场检查

所处环境不佳或有无关杂物堆放不得分

1

9.压缩机和烃泵基座应稳固,无剧烈振动现象,连接管线穿墙处应采用套管,套管内应填充柔性材料,减少对房屋建筑的振动影响。

现场检查

无有效防震措施不得分;震动已造成建筑物损坏不得分

2

10.压缩机和烃泵的转轴外侧应有金属防护罩遮蔽并固定,能有效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金属防护罩应与接地线连接。

现场检查

一处无网罩或网罩破损、未固定扣0.5分;一处未接地扣0.5分

1

11.压缩机的缓冲罐、气液分离器等承压容器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查阅检验报告

未检不得分

4

6.气瓶灌装作业

1.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应至少设有两台灌装秤,并采用自动灌装秤,灌装秤应运行平稳,无异常响声、液化石油气泄漏及异常振动等现象,灌装秤应坚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现场检查

存在液化石油气泄漏不得分;一台自动灌装秤存在故障或未定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得分;使用一台手动灌装秤扣1分

4

2.灌装前应对液化石油气气瓶进行检查,对非法制造、外表损伤、腐蚀、变形、报废、超过检测周期、新投用而未置换或抽真空的钢瓶应不予灌装。

现场检查并查看操作规程

发现给存在缺陷的气瓶灌装的不得分;未采取信息化技术完全依靠人工检查的扣1分

4

3.灌装间应设有残液倒空和回收装置,在气温较低或气质较差时应在灌装前进行倒残作业,保证气瓶内残液量不超标,残液应回收,严禁随意排放。

现场检查并查看操作规程

无倒残装置,无回收装,无操作规程均不得分

1

4.采用自动化、半自动化灌装和机械化运瓶的灌瓶作业线应设置灌瓶质量复检装置、检漏装置或采取检漏措施。采用手动灌瓶作业时,应设置检斤秤,并应采取检漏措施。灌瓶间应设置钢瓶灌装标识码检测系统,并应对钢瓶灌装及进、出库信息进行记录。

现场检查并查阅操作规程,同时对已灌装的气瓶进行抽查

无灌装量复检装置或无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发现操作人员不进行复检或复检装置存在故障不能正常工作也不得分;检查出一只气瓶超不得分

8

5.气瓶传送装置应润滑完好,无卡阻和非正常摩擦现象。

现场检查

一处不正常运转扣1分

2

6.气瓶的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灌瓶间和瓶库内的气瓶应按实瓶区、空瓶区分组布置。

现场检查

无实瓶和空瓶区标志或存在混放现象不得分

1

(2)气瓶摆放时,15kg和15kg以上气瓶不得超过两层,50kg气瓶应单层摆放。

现场检查

摆放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2

(3)实瓶摆放不宜超过6排,并留有不小于800mm的通道。

现场检查

超过6排扣0.5分;通道宽度不足时扣0.5分

1

7.灌装间内液化石油气实瓶的量不得超过宜2天的计算月平均日供应量。

现场检查

超过不得分

2

8.钢瓶上应设置可识别的标识码;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不得分

4

9.液化石油气灌装站应建立钢瓶充装销售信息管理系统。

现场检查

无信息管理系统不得分

2

10.气瓶应具有可追溯性,应使用合格的气瓶进行灌装。气瓶灌装后,应对气瓶进行检漏、检重或检压,所充装的合格气瓶上应粘贴规范明显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不得分

4

7.储罐

1.储罐罐体应完好无损,无变形裂缝现象,无严重锈蚀现象,无漏气现象。

现场检查

有漏气现象不得分;严重锈蚀扣6分;腐蚀较重扣4分;轻微腐蚀扣2分

8

2.储罐应设有压力表和温度计,最高工作压力不应超过1.6MPa,最高工作温度不应超过40℃。

现场检查

一台储罐压力超标不得分;一台储罐温度超标扣4分

8

3.储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m3时,液相出口管和气相管必须设有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操作方便,动作迅速,关闭紧密。

现场检查

缺少一只紧急切断阀不得分;一只紧急切断阀存在关闭故障扣2分

4

4.储罐排污管应设有两道阀门,两道阀门间应有短管连接;寒冷地区应采用防冻阀门或采取防冻措施;排污管应有管线固定装置,排污时不产生剧烈晃动。

现场检查

缺少一道阀门不得分;寒冷地区无防冻措施不得分;排污管无固定装置扣1分

2

5.储罐底部宜加设注胶卡具或加装高压注水连接装置,注胶或注水系统启动迅速,密封效果良好,寒冷地区的注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现场检查

无注胶或注水装置不得分;一只储罐注胶或贮水装置存在故障扣1分

2

6.埋地储罐外表面应有完好的防腐层,应定期检测防腐层和阴极保护装置,未采用阴极保护的储罐每年至少检测两次防腐层。

查阅防腐层和阴极保护检测报告

未检测或检测过期不得分;存在一处防腐层破损点或阴极保护失效区扣1分

2

7.地上储罐基础应稳固,每年应检测储罐基础沉降情况,沉降值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有异常沉降或由于沉降造成管线受损的现象。

现场检查并查阅沉降监测报告

未定期检测沉降不得分;有异常沉降但未进行处理的不得分

1

8.地上储罐宜设有联合钢梯平台,钢梯平台应能方便到达每一个储罐,平台和斜梯应稳固,栏杆应完好无损,无严重锈蚀现象。

现场检查

一只储罐未设钢梯平台扣0.5分;一处平台或斜梯不稳固扣0.5分;一处无栏杆或锈严重蚀扣0.5分

1

9.储罐组四周应设有不燃烧体实体防液堤(全压力式高度为1m),防液堤应完好无损,堤内无积水和杂物,防液堤内水封井应保持正常的水位。

现场检查

无防液堤不得分;防液堤高度不足扣2分;一处破损扣1分;有积水或杂物扣1分;水封井水位不正常扣1分

4

10.储罐第一道法兰密封面,应采用高颈对焊法兰、带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片和专用级高强度螺栓组合,管道的焊接、法兰等连接部位应密封良好,无液化石油气泄漏现象。

现场检查

存在泄漏现象不得分;一处储罐第一道法兰的法兰、垫片和紧固件选用不当扣2分

4

11.地上式储罐应设有完好的水喷淋系统,喷淋水应能基本覆盖所有储罐外表面。

现场检查

无喷淋水系统不得分;一只储罐不能被水喷淋覆盖扣1分

2

12.储罐应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查阅检验报告

未检不得分

4

13.液化石油气储罐接管安全阀件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应设置安全阀和检修用的放散管;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2分

2

2)液相进口管应设置止回阀;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2分

2

3)储罐液相出口管和气相管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2分

2

4)储罐所有管道接口应设置两道手动阀门;排污口两道阀间应采用短管连接,并应采取防冻措施。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扣2分

4

14.液化石油气储罐的液相进出管应设置与储罐液位控制联锁的紧急切断阀。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不得分

8

8.瓶库

1.瓶库的气瓶存放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实瓶数量不得超过瓶库的设计等级

现场检查

超过不得分

1

(2)当瓶库实瓶区与营业室毗连时,气瓶的总容积不应超过6m3。

现场检查

超过不得分

1

(3)当瓶库与其他建筑物毗连时,气瓶的总容积不应大于1m3。

现场检查

超过不得分

1

2.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

-

-

(1)不得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室内。

现场检查

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内不得分

4

(2)房间内应整洁,无潮湿或腐蚀性环境,不得有无关物品堆放。

现场检查

所处环境不佳或有无关杂物堆放不得分

1

(3)与其他房间毗邻时,应为单层专用房间,相邻墙壁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现场检查

不符合不得分

4

(4)应设有直通室外的出口。

现场检查

无直通室外的出口时不得分

1

3.瓶库内温度不应高于45℃。

现场测量并查阅巡检记录

超过温度不得分;无巡检温度记录扣0.5分

1

4.气瓶的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灌瓶间和瓶库内的气瓶应按实瓶区、空瓶区分组布置。

现场检查

无实瓶和空瓶区标志或存在混放现象不得分

1

(2)气瓶摆放时,15kg和15kg以上气瓶不得超过两层,50kg气瓶应单层摆放。

现场检查

摆放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2

(3)实瓶摆放不宜超过6排,并留有不小于800mm的通道。

现场检查

超过6排扣0.5分;通道宽度不足时扣0.5分

1

9.安全阀与阀门

1.安全阀外观应良好无损,在检验有效期内,阀体上应悬挂校验铭牌,并注明下次校验时间,校验铅封应完好。

现场检 查并查阅检测报告

一只安全阀未检测或铅封破损扣2分;一只安全阀严重锈蚀扣1分

4

2.安全阀与保护设备之间的阀门应全开。

现场检查

有一处关闭不得分;有一处未全开扣1分

2

3.阀门外观无损坏和严重锈蚀现象。

现场检查

有一处损坏或严重锈蚀扣0.5分

2

4.不得有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

现场检查

有一处堆积物扣0.5分

1

5.阀门应悬挂开关标志牌。

现场检查

一只未挂标志牌挂扣0.5分

1

6.阀门不应有燃气泄漏现象。

现场检查

存在泄漏现象不得分

4

7.阀门应定期检查维护,启闭应灵活。

现场检查

不能提供检查维护记录不得分;一只阀门存在启闭不灵活扣1分

2

8.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安全阀,应选用弹簧封闭全启式安全阀,容积大于1000m3应设2个或2个以上的安全阀。

现场检查

一项不符合不得分

4

10.过滤器

1.过滤器外观无损坏和严重锈蚀现象。

现场检查

有一处过滤器损坏或严重锈蚀扣1分

2

3.过滤器排污和清洗废弃物妥善处理。

现场检查并查阅操作规程

无收集装置或无处理记录不得分

1

11.工艺管道

1.管道外表应完好无损,无腐蚀迹象,外表防腐涂层应完好,管道应有色标和流向标志。

现场检查

一处严重锈蚀扣1分;管道无标志扣0.5分

2

2.管道和管道连接部位应密封完好,无燃气泄漏现象。

现场检查

存在泄漏现象不得分

2

3.进出站管线与站外设有阴极保护装置的埋地管道相连时,应设有绝缘装置,绝缘装置的绝缘电阻每年进行一次测试,绝缘电阻不得低于1MΩ。

查阅绝缘电阻检测报告

无绝缘装置,超过1年末检测绝缘电阻或检测电阻值不合格均不得分

1

12.仪表和自控系统

1.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压力表外观应完好

现场检查

一只表损坏扣0.5分

2

(2)压力表应在检定周期内,检定标签应贴在表壳上,并注明下次检定时间,检定铅封应完好无损。

现场检查并查阅压力表检定证书

一只表未检获铅封破损扣2分;一只表标签脱落或看不清口0.5分

4

(3)压力表与被测量设备之间的阀门应全开。

现场检查

一只阀门未全开扣 0.5分

1

2.站内爆炸危险厂房和装置区内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现场检查并检查维护记录

一处未安装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或未维护口1分

2

3.现场计量测试仪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仪表的读数应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

现场检查并查阅工艺操作手册

缺少一处计量测试仪表或读数不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扣0.5分

2

4.控制室二次检测仪表的显示和累加等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其数值应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

现场检查并查阅工艺操作手册

缺少一处检测仪表或读数不在工艺操作要求范围内扣0.5分

2

13.消防与安全设施

1.工艺装置区应通风良好

现场检查

达不到标准不得分

2

2.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153的相关要求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

一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0.5分

2

3.消防供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应根据储罐容积和补水能力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核算消防用水量,当补水能力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时,储配站内应设置适当容量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现场检查并核算

补水能力不足且未设置消防水池不得分;设有消防水池但储水量不足扣2分

4

(2)消防水池水质应良好,无腐蚀性,无漂浮物和油污

现场检查

有油污不得分;有漂浮物扣0.5分

1

(3)消防泵房内应清洁干净,无杂物和易燃物品堆放

现场检查

不清洁或有杂物堆放不得分

1

(4)消防泵应运行良好,无异常震动和异响,无漏水现象

现场检查

一台消防泵存在故障扣0.5分

2

(5)消防供水装置无遮蔽或阻塞现象,站内消防栓水阀应能正常开启,消防水管、水枪和扳手等器材应齐全完好,无挪用现象

现场检查

一台消火栓水阀不能正常开启扣1分;缺少或遗失一件消防供水器材扣0.5分

2

4.工艺装置区、储气区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相关要求设置灭火器,灭火器不得埋压、圈占和挪用,灭火器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检查及验收规范》GB50444的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按规定年限报废

现场检查, 查阅灭火器检查和维修记录

一处灭火器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一处灭火器缺少检查、维修记录扣0.5分

4

5.站内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

一处不合格不得分

4

6.建(构)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要求,设置防雷装置,并采取防雷措施,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检测一次,保障完好有效。

查阅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未设置防雷装置不得分;防雷装置未检测不得分;一处防雷装置检测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7.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值班室应设有直通外线的应急救援电话,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应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

现场检查

缺少一样应急救援器材或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

14.公用辅助设施

1.供配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二级负荷”的要求

现场检查

达不到二级负荷不得分

4

2.变配电室的地坪宜比周围地坪相对提高,应能有效防止雨水的侵入。

现场检查

低于周围地坪或与周围地坪几乎平齐均不得分

1

3.配电房应设有专人看管,若规模较小,无人值守时,应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电缆孔洞必须用绝缘油泥封闭,与室外相通的窗、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

现场检查

无关人员可自由出入不得分;有一处未封闭或有孔洞扣0.5分

1

4.变配电室内应设有应急照明设备,且应完好有效

现场检查

无应急照明设备不得分;一盏应急照明灯不亮扣0.5分

1

5.电缆沟上应盖有完好的盖板

现场检查

一处无盖板或盖板损坏扣0.5分

1

6.当气温低于0℃时,设备排污管、冷却水管、室外供水管和消火栓等暴露在室外的供水管和排水管应有保温措施

现场检查

一处未保温扣0.5分

1

1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1.应设有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及安全例会记录

无组织机构文件或主要负责人未参与不得分

4

2.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查阅组织机构文件或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无组织机构文件或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不得分

8

3.应建立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查阅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现场询问

基层部门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分

1

1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应建立从上到下所有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

缺少一项扣1分,

4

2.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查阅安全管理制度

缺少一项扣1分,

4

3.应与各部门或相关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查阅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考核落实情况

从评估之日起向前一年内,有一项安全职责未落实的扣1分

4

4.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查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考核落实情况

未考核不得分

4

17.安全操作规程

1.根据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和岗位风险,编制、完善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查阅操作规程文本

缺少一项扣1分

4

2.从业人员应熟悉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能严格、熟练地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无违章作业现象,应定期对从业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检查安全操作规程考核落实情况并现场检查询问

无考核记录不得分;考核不全扣2分;现场询问一人不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扣1分

4

18.安全教育培训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查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扣2分

4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发现一人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的扣1分

4

3.新员工(包括临时用工)在上岗前应进行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查阅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发现一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扣1分

4

4.从业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

查阅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发现一人未再教育扣完1分

2

5.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可每4年复审一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记录

发现一人未经复审上岗作业的扣1分

2

19.安全生产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应按一定比例足额提取,其使用范围应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安全生产费用不足不得分

8

2.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银行账户

未单独设立账户的不得分

1

3.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查阅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不得分;监管存在漏洞时根据实际情况给分

2

20.工伤保险

1.应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查阅企业花名册和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少一人扣1分

2

2.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漏缴或不缴

查阅工伤保险缴费清单并根据工资与缴费率测算

缴费金额不足不得分

2

3.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高速运输、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查阅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未办理不得分

1

21.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建立并实施交接班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记录中无安全检查记录不得分

1

(2)建立并实施班组安全员日常检查工作

查阅班组工作日志

班组工作日志中无安全检查记录不得分

1

(3)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缺少1日扣0.5分

1

(4)建立并实施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缺少一个季节或缺少一个节假日扣0.5分

1

(5)建立并实施通气前、检修后、危险作业前等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1

(6)建立并实施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1

(7)建立并实施工会和职工代表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安全检查记录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1

2.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并应对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

查阅安全检查计划、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

缺一项内容扣1分

4

22.隐患整改

1.对各项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达到预期效果

查阅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整改联络单和复查意见书

一个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扣2分;一个一般事故隐患未整改的扣1分,

4

2.应建立事故隐患整改监督和奖励机制,将事故隐患的整改纳入工作考核的范畴中,对无正当原因未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查阅相关制度和奖惩记录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发现一次未按期完成事故隐患整改而无处罚的扣1分

2

3.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书面资料

查阅从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未统计或未报送的不得分;一年内漏报一次扣0.5分

1

23.劳动保护

1.应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的宣传教育

查阅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未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防护教育与培训的不得分

1

2.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未制定书面标准不得分;缺少一项必备物品时扣1分

2

3.选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为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应选购具有安全标志证书及安全标志标识的产品,严禁采购无证或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

查阅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清单及供货企业资质,并结合现场检查库存劳动防护用品

未保留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分;发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扣1分

2

4.应按时、足额向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保存至少3年。

对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查阅从评估之日前1年起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发现一例不按时或未足量发放的扣1分;只有1年完整发放记录的扣1分;只有2年完整发放记录的扣0.5分

2

5.应制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应能正确执行

查阅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并现场检查

未制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不得分;发现一例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扣0.5分

1

24.重大危险源管理

1.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GB18218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

现场检查并测算

未辨识不得分

1

2.重大危险源应当将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查阅重大危险源备案回执

未备案不得分

2

3.重大危险源应有与安全相关的主要工作参数和主要危险区域视频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措施

检查控制机构

无参数监控和预警扣 1.5 分;无视频监控和预警扣0.5分

2

4.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查阅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扣0.5分;无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扣0.5分

1

5.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技术检测,每两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查阅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结论确定得分

2

25.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1.应依据现行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的相关要求建立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编写的符合程度确定得分

4

2.应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部门及其相应职责;应明确应急救援人员并组成应急救援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关公司行政文件

无公司行政文件不得分

1

3.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

查阅评审纪要或专家名单

无评审纪要或专家名单不得分

1

4.应急救援预案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查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回执

未备案不得分

1

5.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可用

现场检查

缺少一样必备设备扣0.25分,扣完为止

2

6.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查阅记录

未进行演练或演练无记录不得分;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1分;一人次未进行考核扣1分

4

26.事故管理

1.应建立完善的事故管理制度

查阅管理制度

无事故管理制度不得分;事故管理制度不全面扣1分

2

2.建立健全事故台帐

查阅事故台帐

无台帐不得分;台帐不健全扣2分

4

3.应定期对事故情况统计分析

查阅事故统计分析资料

自评估日前一年内无统计分析资料不得分

2

27.设备管理

1.应有完善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切实落实,有完整记录

查阅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记录

无制度不得分;一项记录不完整扣1分

2

2.每台设备应具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档案

查阅安全技术档案

一台设备档案不完整扣0.5分

2

评分说明:

1.各考评项最低分为0分,企业不涉及的考评项不计分,最终评分换算成百分制,并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100

2.安全评估推荐采用得分制,最终换算成百分制后,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企业为达标企业,得分在70分以下的企业为不达标企业。

3.实施安全评估前一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评估为不达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