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经济信息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区经济信息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6X3/2021-00031
  • 发文字号 黔江经信发〔2020〕21号
  • 主题分类 工业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0-02-26
  • 发布日期 2020-02-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经信发〔2020〕21号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黔江区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着力加快推进我区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经信委结合市区有关复工复产工作会议精神,牵头起草了《黔江区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实施,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黔江区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重庆市黔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黔江区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重庆市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6号)、市经信委《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工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渝经信发〔2020〕27号)、黔江区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关于印发黔江区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防控组发〔2020〕8号)、黔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黔防控指综办发〔2020〕20号)精神,结合我区各疫情防控分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原则

按照“安全可控、有序有度、协同联动、强化服务”的工作原则,尽快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做到“抗疫情”“稳经营”双管齐下,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安全可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复工复产“五必须”要求。精心做好防控准备,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果断处理突发疫情,及时切断传播途径。

(二)坚持“有序有度”。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不误,有序有度推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2月底前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复工复产。在产的保障抗疫急需和生产生活必需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与一线保供企业相关的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企业抓紧复工复产;企业管理基础较好、防控措施到位的重点优势企业积极复工复产;风险相对较低、防控准备充分的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三)坚持“协同联动”。落实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属事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督促指导。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协调联动、通力合作、统筹推进,有序开展各类防控工作、分步取消各类防控措施、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能简单一撤了之、一放了之。

(四)坚持“强化服务”。切实履行好“一坚决八到位”服务工作职责,坚决落实抗疫阻击战各项措施,切实做到要素保障供给到位、企业困难解决到位、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属地政府后勤保障到位、园区部门服务到位、企业用工保障到位。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明确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0〕6 号)、《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试行)》(渝肺炎组疫发〔2020〕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39号)、《关于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的通知》(黔防控指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工业企业严格对标对表,认真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措施落实,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

2.制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结合企业实际,各企业及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企一策”方案(含应急),强化生产各个环节的防控工作机制。参照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提前排查、做好防护、健康监测、疫情处置、宣传教育等六大工作重点,细化防控方案,2月25日前全部规上企业落实到位。

3.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0〕6号)要求,在产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压紧压实属地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企业防疫与地区防疫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二是落实“双驻厂员”监管制度。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全部工业企业实施“一人一厂”驻厂制度,实行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全覆盖。区经信委对园区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一人一厂”驻厂制度;正阳工业园区对园区内全部企业实施“一人一厂”驻厂制度,明确专人进驻在产和复工复产企业,检查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完善预控方案。

三是建立“三区三联机制”。社区、园区、企业生产区域要联动联防联控,共同形成属地防控措施,共同承担属地防控责任。做好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余时间的接续管理服务,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到不留空挡,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三)落实落细行业部门属事责任。

一是加强科学指导。区应急局紧密配合各乡镇街道、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导督促采矿业复产复工企业制定生产经营计划、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帮助企业逐步正常生产经营;区经信委紧密配合各乡镇街道、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导督促制造、电力、燃气等工业领域复产复工企业制定生产经营计划、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推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帮助企业逐步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做好协调保障。及时协调帮助企业筹备防控物资,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交通、物流、生产经营等方面问题,做好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指导企业及时兑现落实国家和市上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资金扶持、物资保供、物流保障等各项政策措施,协助抗疫应急物资保障,确保复工复产有序进行。

三、强化复产复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24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39号)要求,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园区、属地政府,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个人防护责任落实情况、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驻厂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企业存在管理松懈、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屡教不改的企业将记入诚信记录。

四、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

各乡镇街道和正阳工业园区要统筹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既要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主动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要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同运行,抓好原辅材料、重要零部件稳供保障,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物流等系列问题,推动“上下游”企业同时全面复工复产。要加强物流运输保障,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货运通道等违法行为。按照市肺炎防疫指挥部对低风险区县复工复产要求,推动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