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黔江中心支行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黔江金融办发〔2020〕7号
重庆市黔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黔江中心支行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银行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黔江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黔江委发〔2018〕16号)《黔江区“1+2+N普惠金融服务到村”工作实施方案》(黔江府办发〔2020〕47号)文件有关要求,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发挥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重要作用,提高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现就惠农贷款产品宣传推广及农户信息建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针对乡村小农户和中小微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利息高的痛点问题,全面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动力。
二、工作目标
从2020年起,采取整村推进方式,力争三年内完成对全区行政村(居委会)农户信息建档工作全覆盖,对全区有贷款需求的建档农户发放不少于5亿元的信用贷款,其中农行“惠农e贷”不少于2.5亿元。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一是各乡镇街道积极配合相关银行机构开展农户信息建档和惠农贷款宣传工作,及时将《黔江区银行机构惠农贷款产品一览》(见附件)分发至各村(居),支持银行机构对接村(居)两委走村入户广泛宣传,配合银行机构开展农户信息建档发布相关公告(通知),并召集村(居)民进行宣传动员、讲解引导,助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农行黔江分行等相关银行机构要主动对接乡镇街道,深入村居,采取集中宣讲、上门宣讲、广告宣传等方式,全面开展农户信息建档和惠农贷款相关政策宣传活动。以金溪镇、冯家街道为试点,采取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方式,三年内完成对全区农户信息建档工作全覆盖。
(二)对象初选
建档对象主要为全区各行政村(居)范围内年满18周岁及以上、65周岁以下的农村人口,按要求以户为单位进行建档。
一是初步选择授信对象。由村(居)委提供本村(居)产业发展规划、农户基本信息、农户各项补贴名单等农户信息资料。
二是开展农户信用评价。组织成立以村(居)两委成员、驻村干部、组(社)长、农户代表、助农金融服务点业主等不少于5人的评价小组,对初选对象农户开展信用评价。
(三)整理建档
一是实地走访采集信息。农行黔江分行应会同乡镇、村(居)干部,通过实地上门走访方式全面采集有贷款意向农户信息。
二是整理信息形成信用档案。农行黔江分行应根据采集的信息按行政村整理形成农户信息档案,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手段对档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详实全面的农户信用档案。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区金融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协调联动。农行黔江分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应将采集的农户信息档案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入重庆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实现农户信息共享。
(四)投放贷款
相关银行机构根据农户信用档案评价结果,及时对有资金需求和贷款意向的建档户投放贷款,助力建档户运用贷款资金发展产业和生产经营。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惠农贷款对乡村振兴的意义与作用,落实分管领导、相关科室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配合,全力支持农户信息建档和惠农贷款宣传工作。
农行黔江分行等相关银行机构要分片分乡镇组建工作队伍,主动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村(居)的对接联系,积极与区金融办、区委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委、人行黔江中心支行等单位沟通,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
相关银行机构要与各乡镇街道共同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户真正体会到诚实守信带来的好处,理解明白贷款条件、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切实营造农户“愿贷款、敢贷款、会用款、能还款、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规范操作
相关银行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贷款操作规范,做到信息资料真实有效,也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发生违法利用信贷档案的行为。
附件:1.黔江区银行机构惠农贷款产品一览
2.农户信息建档采集表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