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落实开展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委相关科室:
为落实《全区开展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中涉及交通运输的工作事项及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任务要求,把化解信访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的突破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集中整治推动民生领域信访问题解决,以信访问题解决检验集中整治成效,实现民生重点领域信访量特别是重复信访量明显下降,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不低于97%,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交通运输领域聚焦“新就业群体”事项开展排查。
(一)交通运输—出租车管理—网约车。责任单位:委运输科、区道运中心、区交通执法支队。
(二)交通运输—客货运输—货物运输。责任单位:委运输科、区道运中心、区交通执法支队。
(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快递行业管理。责任单位: 区邮政中心。
三、时间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4月15日前,各板块责任科室、单位对照工作任务“新就业群体”,聚焦网约车、货物运输、快递行业管理等开展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建立2026年交通运输黔江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整治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附件1),切实做到应排尽排,于4月15前将排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报委法制科汇总经领导审批后报区信访办。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6年3月—11月,坚持常态长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上报返回后,按照属事原则由相关科室和单位进行整改,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安排,对完成化解的事项,要明确标准,收集佐证资料,对未完成的,要明确包案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制定整改措施,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开展治理,扎实推动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确保交通运输民生领域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双下降。各单位要坚持旬、月、季分析研究,及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5月、7月、9月、11月15日前报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对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区信访办进行推广,实现治理常态长效。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上级交办事项、自查排查事项化解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信访事项办理,争取化解一件,巩固一件,从根源上得到妥善解决,不出现重复信访诉求,提升一次性办结率。
(二)加强工作协作。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根据信访事项、信访诉求加强内部协作,共同努力化解涉交通运输的信访事项。
(三)强化组织领导。委成立“交通运输集中治理”工作专班,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分管领导,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负责研究信访民生问题的排查化解报送工作。委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重庆市黔江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