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平安交通”建设为统领,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构建与武陵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相适应的交通安全保障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交通安全保障。
一、持续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一)严格党政领导责任。落实《重庆市黔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
(二)严格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督查清单”“负面清单”和工作责任规范,构建完备的监管责任体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积极主动承担起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积极主动承担起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属地责任,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铁路等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
(三)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隐患“日周月”排查、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和全员安全责任“五强化”;鼓励小微企业购买和运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四)严格灾害防治责任。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公路、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的灾害防治;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加强通航区域行洪清障;按照“谁诱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交通建设施工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治理。
二、持续推动更加严格的监管执法
(一)完善规章制度。对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及时制定完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制度。积极配合市级行业管理部门修订、编制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划等。
(二)健全监管机制。加快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改革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健全、职责清晰、机制顺畅;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协调共治作用,与公安、应急等部门密切协作,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健全安全生产违法线索移交、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违法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三)坚持源头治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准入程序和条件;严格营运车船技术管理,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维护保养,提高车船装备主动安全防御能力;研究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退出。
(四)坚持严格执法。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实效;严格“三部曲”闭环执法,坚持“首查必罚”“依法从重”;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开展典型事故及重大险情深度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精准施策,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及措施。
(五)坚持奖惩引导。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推进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行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举措;完善考核办法,认真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考评。
三、持续建立更加完善的预防机制
(一)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把标准化创建作为企业提升本质安全的有效载体,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评价与执法检查“一体化”改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分类指导、差异化监管。
(二)强化风险研判防控。围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领域和具体环节,深入开展各领域、各区域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一图一表一库”,制定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完善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防控责任机制,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登记和管控制度。
(三)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排查清单,实施精准排查,形成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推动重大隐患清零,一般隐患“减增量、去存量”。
(四)严格疫情防控和安全把关。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局势,充分估计交通行业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和不利因素,突出客货场站、公交站点、客货运车船等重点,加强预警预防,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五必须”和安全生产“五到位”。
四、持续实施更加精准的专项治理
(一)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客渡船舶、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建设等为重点,持续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专项行动。
道路运输领域: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8-2020)》、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营运企业、车辆、人员的源头管理和动态监管;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告知”“长途客运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制度;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 站外揽客、非法改装等行为。
水上交通领域:扎实开展“平安船舶”、严肃整治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等行动。严格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输船舶动态监控、船员配额、船舶检验等制度;督促有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强化渡口渡船和自用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载客、违规作业和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等行为。
交通建设领域:扎实开展“平安工地”“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恶劣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管理,深化“两防”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善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严格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三违”等行为。
公路安全领域:扎实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严格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整治等行动。进一步落实路政养护联合巡查机制,强化桥梁、隧道和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分类处治;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等行为。
(二)强化安保防范和消防工作。以车站、渡口码头、公交站亭、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等为重点,严格落实旅客实名制、行包安检、货运安全查验以及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保防范规定,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安保和火灾防范水平。
(三)强化重点时段保障。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部署做好全国、全市和全区两会、“春运”、“五一”、黄金周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值班值守和交通安全保障,提前安排季节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五、持续筑牢更加坚实的基层基础
(一)改善基础条件。严格落实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00公里,整治地灾路段12处,实施危桥改造3座,危隧改造2道,隧道提质升级2道,提升公路安全通行能力。加强阿蓬江航道管理,满足通航水域安全条件。加强桥梁、隧道、渡口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
(二)推动科技兴安。加快推进公交车和“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加强营运车辆、船舶动态监管,提高重点航段、重点船舶视频监控覆盖率,实现交通建设重点施工部位视频监控;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应急通信终端维护;开展安全创新案例征集,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互联网+”监管,积极探索应用非现场监管及科技执法手段。
(三)强化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完成后,加快应急预案修订,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配备,开展实战化演练,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严格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收集发布灾害性天气、汛情和路况等预警信息,不断完善预警发布到位、联动响应有序、信息反馈及时的工作机制,科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防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四)提升基本素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参加轮训;加强交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考核。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五进”等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做好舆情风险监测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