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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1-00136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8-26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系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系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系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教育委员会主要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定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以及适合本区情况的补充规定和细则。依法按地区、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行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同时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发展幼儿教育。按照“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本县所辖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含广播电视教育)、学前教育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现设有办公室(挂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党群工作办公室(挂审计科牌子)、法治科(挂安全稳定和信访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科、人事科(挂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牌子)、基础教育科(挂语言文字管理办公室牌子)、教育督导科(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科、职业成人民办教育科、财务科。

(三)单位构成

黔江区教育委员会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正阳新城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法人:米仁文。下辖66个二级单位,含教委本级及3所高完中、1所电大、1所职教中心、3所幼儿园、1所特殊教育学校和56所义务教育学校,都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黔江区教育委员会事业编制6122人,行政编制31人。2020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021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6000人;退休人员1844人;特岗教师137人;临时聘用保安、炊事员、宿管人员、保洁人员、幼儿园教师(临时)2146人。民办教育(国维学校)1所,民办幼儿园92所,民办学校人员未进入决算统计,对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财政拨款纳入了本次决算统计。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按照中央、市委部署,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观,不折不扣抓落实,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打折扣、拖延改革。严守组织纪律,改革方案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或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严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违规突击进人、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守财经纪律,我委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和处置资金和资产。严守保密纪律,对机构改革及部门“三定”方案等有关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规定,不传播小道消息。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我委计划设立办公室(挂教育工委办公室牌子)、党群工作办公室(挂审计科牌子)、法治科(挂安全稳定和信访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科、人事科(挂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牌子)、基础教育科(挂语言文字管理办公室牌子)、教育督导科(挂黔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科、职业成人民办教育科、财务科。下设教育考试中心、教科所、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俭学管理中心5个事业单位。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20年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教委及下属学校积极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精心准备,加强人员培训,对单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按照规定处置报废了部分损坏资产,做到了账实相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68,424.30万元,支出总计168,424.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2,051.37万元、 增长 7.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及增加职教中心改扩建工程、碧桂园幼儿园等改扩建工程费用。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62,39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45.99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及增加职教中心、碧桂园幼儿园等改扩建工程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559.46万元,占96.4%;事业收入4,388.94万元,占2.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42.41万元,占0.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5.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68.4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62,20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64.08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及增加职教中心迁建工程、碧桂园幼儿园等改扩建工程费用。其中:基本支出 125,443.62万元,占77.3%;项目支出36,757.22万元,占22.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34.5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18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80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职教中心迁建工程正在建设中,实训设备项目无法实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175.4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90.35万 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学校基建类项目的投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23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96.1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及增加职教中心改扩建工程、碧桂园幼儿园等改扩建工程费用。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8,375.8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58.8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9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76.15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增加及增加职教中心改扩建工程、碧桂园幼儿园等改扩建工程费用。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6,962.90万 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9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0.84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各学校项目实施有序推进,资金拨付及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6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6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归集调入了新欢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前期费用。

(2)教育支出121,072.07万元,占7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00.72万 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工程项目建设专项经费、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154.06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9.19万 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养老保险等社保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6,794.72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50万 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38.5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0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归集调入了2020-2021年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资助金38.5万元、人民小学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经费0.15万元。

(6)农林水支出1,080.09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0.09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教育发展基金会注册资金400万元、黔江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资助金377.5万元、沙坝学校中信科普楼工程款200万元、金溪学校道路改造与环境整治工程0.59万元、2020年永川对口帮扶资金1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6,415.38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8.85万 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52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57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87.45万 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用教育收费支出的学前教育工资,2019年教育收费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纳入教育收费管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学生营养改善、助学金支出。公用经费9,95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0.21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学校开学时间较上年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学校及教委机关保证必要运行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设备设施采购费、工程建设费用等及学生活动费、学生保险费、实验实习用品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7.1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9.87万元。本年收入5,32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9.00万元,增长390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教中心抗疫特别国债5200万元。本年支出5,31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2.35万元,增长3086.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职教中心抗疫特别国债52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1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学校接待在食堂进行,“三公”经费支出下降幅度较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2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要求接待在食堂进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9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石会中学副校长参加市教委“中新卓越校长”项目培训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8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培训时间和隔离导致费用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4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黔江中学、新华中学、民族中学、职教中心5所未进行公车改革单位的公务及教委机关应急车辆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6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1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投资商,其他省市、区县学校到我区学校考察、调研、学术交流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8万元,下降66.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学校接待在食堂进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4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学校接待在食堂进行。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253批次1,356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0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5万元。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3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和办公费支出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5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教委及学校控制会议规模、人数、减少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7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55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各学段教师的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29.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1.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40.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478.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6%。要用于采购学校班班通设备、学生课桌、铁床、实验实习设备、网络教室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其中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612万、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14008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493万元、特殊教育市级补助资金79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经费2605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1598万元,一共涉及资金18790万元;本年末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黔江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79233256


主管部门

教科文科

实施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4008

总量

14008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4008

其中:财政资金

14008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工作任务。

确保贫困学生正常入学,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乡村教师享受岗位生活补助的兑现,保障了农村学校师资的稳定,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协调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所)

59

59

100%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人)

66320

66320

100%



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人)

42107

42107

100%



特岗教师人数(人)

177

177

100%



质量指标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

100%

100%

100%



上级下达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

100%

100%

100%



成本指标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元)

700

700

100%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元)

900

900

100%



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元)

200

20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受教育人数(人)

6596

6596

100%



政策知晓率

100%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满意率

100%

100%

100%



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家长满意率

100%

100%

100%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满意率

100%

100%

10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黔江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到位中央和市级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14008万元,其中本级配套2593万元。我区根据国市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并严格参照执行,小学每生每年700元,中学每生每年900元,寄宿生按每生每年200元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标准保障公用经费,小学不足30万元的按30万元执行,中学不足35万元的按35万元执行。校舍维修资金全额用于解决学校校舍安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按文件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到位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263万元,特岗教师经费1900万元, 农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809万元,各项经费已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得到师生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及实施情况分析

2020年到位中央和市级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1400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到位5257万元;校舍维修资金到位1567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到位1603万元;建卡贫困生生活补助到位609万元。

我区根据国市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并严格参照执行,根据《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义务教育阶段校舍长效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全区师生的积极努力和配合,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面完成各项资金绩效产出指标。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惠及全区66320名学生,让15272名学生享受困难学生资助,1982名乡村教师享受岗位生活补助809万元,42107名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263万元,177名特岗教师享受特岗教师待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各项资金的落实,确保贫困学生正常入学,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乡村教师享受岗位生活补助的兑现,保障了农村学校师资的稳定,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协调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师生、家长满意度高。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各项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更加细致,力争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存在的问题、建议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建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资金标准,降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比例。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区教委财务科电话:023-79233256,办公室:023-7923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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