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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2-00203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9-06
  • 发布日期 2022-09-0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乡小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乡小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乡小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 组织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 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校财务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乡小学校为区教委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党政办,教导处,后勤处(总务处),安稳办,德育处、团委(少先队),督导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主要包括本级小学和中心幼儿园。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08.13万元,支出总计1,108.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8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2020年4月开始新建的学生食堂建设资金预算是100万。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06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28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2020年4月开始新建的学生食堂建设资金预算是100万。年末无结转和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95万元,占99.3%;事业收入7.38万元,占0.7%;年初结转和结余46.8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0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4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69万元,占85.6%;项目支出159.44万元,占1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40.30万元,调剂年初结余结转6.5万元,年末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0.7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90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教师调出11人,增加3人导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00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教师调出11人,2021年9月增加教师3人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41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增加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8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3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40.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21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增加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8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30万元,下降100%,年初结转和结余40.30万元,调剂年初结余结转6.5万元,年末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35.95万元,占7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26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增加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80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44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3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增加等。

(3)卫生健康支出53.08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43.28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教师调出11人,增加3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4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社保缴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5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学校厕所维修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我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为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我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为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我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为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我单位属于全额事业单位,财政为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备注: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财政为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打印机、计算机、办公桌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5.90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黔江区新华乡小学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李绍贵13896482606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黔江区新华乡小学校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5.905  

15.90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15.905   

15.90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春季、秋季学期分别对本校贫困寄宿生发放500元/生/期非寄宿贫困生250/生/期的生活补助。


2021年6月、11月分别对本校贫困寄宿生500元/生/期、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发放250元/生/期的生活补助,发放金额合计15.905 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


2


2





质量指标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零遗漏


零遗漏


零遗漏





时效指标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完成时间


2021年春季、秋季学期


2021年6月、11月





成本指标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费500元/生/期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发放250元/生/期


生活补助费500元/生/期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发放250元/生/期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100%


10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100%


10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黔江区新华乡小学校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本单位2021年涉及的项目资金是“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到位资金15.905 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执行15.905 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905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完成2次,分别是在2021年6月和11月对本校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500元/生/期或250元/生/期。

(2)质量指标。“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实现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零遗漏。

(3)时效指标。“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分别在2021年6月和11月兑现完成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合计15.905 万元。

(4)成本指标。“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按照每生500元或250元的标准兑现,兑现金额15.905 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适当的补贴,有效减轻了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100%以上。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通过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全校学生宣传“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资助政策,做到人人知晓资助政策,本校学生的知晓率高、满意率高。在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温暖下,我校学生的流失率低。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单位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发放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100%。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的预算工作,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办法管理项目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及业务能力培训。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的绩效自评完成较好。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54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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