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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2-00230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9-06
  • 发布日期 2022-09-0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初级中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初级中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初级中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14MB13757011;单位住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河滨东路北段124号。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和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年末机构数1个,与上年无变化。我单位设置行政办、安稳办、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团委、基建办和财务室等业务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内容包括初中校园本部和体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605.2万元,支出总计460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505.09万元、 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楼工程拨款和增加职工绩效工资调标金额。(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573.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62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楼工程拨款和增加职工绩效工资调标金额。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5.01万元,占99.8%;事业收入8.63万元,占0.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5.0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6.5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6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64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楼工程拨款和增加职工绩效工资调标金额。其中:基本支出 3562.84万元,占77.4%;项目支出1042.37万元,占22.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综合楼专项经费已到支付进度,未形成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80.0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1.25万 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楼工程拨款和增加职工绩效工资调标金额。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9.3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楼工程拨款和增加职工绩效工资调标金额。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582.35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楼工程拨款和增加职工绩效工资调标金额。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27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楼52.8%。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楼工程拨款和增加职工绩效工资调标金额。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综合楼专项经费已到支付进度,未形成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799.50万元,占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3.85万 元,增长68.4%,主要原因是增加综合楼工程拨款和增加职工绩效工资调标金额。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8.76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7万 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新进职工12人,社会保障与就业缴费基数调增。

(9)卫生健康支出186.22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万 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新进职工12人,职工卫生健康缴费基数调增。

(19)住房保障支出185.56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万 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新进职工12人,职工住房保障缴费基数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6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绩效工资调标金额。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及五险一金。公用经费28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3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相关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学生活动费、校方责任险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部分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备注如下内容: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1.事业单位备注如下内容: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8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需要,我单位开展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整校推进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87.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3%。主要用于采购教学设备、办公电脑及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3.06万元。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03.06万元,撰写自评报告1个。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自评结果为“良”的项目占0%,自评结果为“中”的项目占0%,自评结果为“差”的项目占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附件1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初级中学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谢启宪13709481055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初级中学校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03.06  

103.06  

100%


其中:上级资金


103.06  

103.06  

100%


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建卡贫困户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625元/生/期;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标准312.5元/生/期;对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标准700元/生/期。


2021年全年合计兑现贫困生生活补助1030600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建卡非寄宿学生补助次数


2


2



质量指标


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零遗漏


零遗漏


零遗漏



时效指标


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完成时间


2021年春季和秋季学期


2021年6月和11月



成本指标


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建卡贫困户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625元/生/期;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标准312.5元/生/期;对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标准700元/生/期。


100%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100%


10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100%


10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初级中学校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本单位2021年涉及的项目资金是“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实际到位资金103.0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实际执行103.06万元,执行率100%。建卡贫困户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625元/生/期;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标准312.5元/生/期;对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标准700元/生/期。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1年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安排资金103.06万元。从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项目资金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完成2次,分别是在2021年5月和11月完成兑现工作,涉及学生1867人次,其中2021年春季学期贫困生生活补助1017人,2021年秋季学期贫困生生活补助852人。

(2)质量指标。“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实现贫困生生活补助费零遗漏。

(3)时效指标。“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分别在2021年5月和11月全面完成兑现工作。

(4)成本指标。“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分三个类别兑现,建卡贫困户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625元/生/期;非寄宿贫困生生活补助标准312.5元/生/期;对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标准700元/生/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让我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适当的生活补助,有效减轻了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100%。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通过班会、校务公开栏、贫困生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师生、家长、社会人士宣传“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资助政策,真正做到人人知晓资助政策。我校学生及家长的知晓率高、满意率高,做到零遗漏率。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单位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项目资金预期绩效目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兑现的贫困生生活补助费,学生、家长满意度达100%。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本单位2021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项目资金预期绩效目标。本单位将继续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工作,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办法管理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提高我区民声工作满意度。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单位“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的绩效自评完成较好,已在我单位校务公开栏、校外贫困生宣传栏及各班班级群公开。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是一项惠民政策,是党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保持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本单位成立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工作小组等机构,加强资助政策宣传,时时了解每一位在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及时更新贫困学生数据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兑现做到及时、精准、足额。在此项工作遇到的困难主要是个别贫困家庭家长不愿意提交贫困证明资料;其次是资金预算到位时间偏迟,给学校兑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12月31日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属于单位自评,未纳入区财政局组织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9223397,023-79318086

电子邮箱:7520948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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