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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2-00240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9-06
  • 发布日期 2022-09-0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五里乡中心小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五里乡中心小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五里乡中心小学校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 组织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 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五里乡中心学校为区教委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党政办,教导处,后勤处(总务处),安稳办,德育处、团委(少先队),督导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只有本单位,无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52.65万元,支出总计875.30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3万元、 增加7.48%,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7万元、 增加13.42%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宿舍、校门工程建设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52.65万元,支出总计875.30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3万元、 增加7.48%,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7万元、 增加13.42%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宿舍、校门工程建设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30万元,占99.5%;事业收入5.85万元,占0.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6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7万元、 增加13.42%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宿舍、校门工程建设等。其中:基本支出 748.35万元,占85.5%;项目支出126.95万元,占1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52.65万元,支出总计875.30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3万元、 增加7.48%,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7万元、 增加13.42%,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宿舍、校门工程建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3万元,上升7.51%。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宿舍、校门工程建设等。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5.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3万元,上升7.51%。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宿舍、校门工程建设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48.47万元,占77.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12万 元,增长49.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78万元,占17.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9万 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2.08万元,占4.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30.89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 元,增长0.9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5.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08万 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津补贴、社会保障乡镇乡村生活补贴等。公用经费5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1万元,上升15.34%,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水费、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少年宫项收支减少。本年支出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少年宫项收支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万元,增加75.69%,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成本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电脑,幼儿园床、食堂空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45万元,执行数为4.9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完成1次,在2021年春季学期对本校109名贫困非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4.945万元,发放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生小学250元/生/期,低保、残疾、其他贫困小学200元/生/期;二是做到了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99.8%以上。

2.绩效自评表

黔江区五里乡中心学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陶巍   15856089696

主管部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

黔江区五里乡中心学校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945

4.94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4.945

4.945

100%

本级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生小学250元/生/期,低保、残疾、其他贫困小学200元/生/期。

2021年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生小学250元/生/期,低保、残疾、其他贫困小学200元/生/期,发放金额合计4.945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2

2

质量指标

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零遗漏

零遗漏

零遗漏

时效指标

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完成时间

2020年春季

2020年4月

成本指标

2020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贫困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生活补助费

小学:建档立卡贫困生小学250元/生/期,低保、残疾、其他贫困小学200元/生/期

生活补助费小学:建档立卡贫困生小学250元/生/期,低保、残疾、其他贫困小学200元/生/期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99%

99.8%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学生、家长满意度

99%

99.8%

说明












3.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7949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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