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黎水镇中心学校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黎水镇中心小学校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 组织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 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黎水镇中心学校为黔江区教委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内设六个职能科室:党政办、教导处、后勤处(财务室)、德育处、安稳办、团支部(少先队)。
(三)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16.79万元,支出总计1,616.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4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教师流动较大,教师数量减少。教育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与健康、住房保障也相应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6.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22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了227.11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了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0.49万元,占97.8%;事业收入36.30万元,占2.2%;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6.7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21.4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大幅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23.10万元,占75.6%;项目支出393.69万元,占2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已全部用完,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0.4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3.35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教师数量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7.65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教师数量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23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09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教师数量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23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254.95万元,占7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91,增长29.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2.38万元,占1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0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教师数量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71.11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8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教师数量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0.06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9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教师数量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81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教师数量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8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6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学生数量减少,财政预算拨付比例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运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本年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结转结余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培训教师数量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9%。主要用于采购学生教室班班通设备、食堂运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 29.96 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管理绩效良好,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2022年贫困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96万元,执行数为2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全年组织完成了2022年春秋2次贫困生生活补助;二是做到了贫困生、家长满意度100%。
2.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黔江区黎水镇中心学校 |
部门联系人 |
段书碧 |
联系电话 |
13594911604 | |||||
项目资金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万元) |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
(%) |
权重 |
得分(分)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困难家庭补助春秋生活补助足额及时补助到位。 |
确保困难家庭补助春秋生活补助足额及时补助到位。 |
在5月和10月分别对210名、213名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达到学生、家长满意10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 |
调整 |
全年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 |
未完成的原因 |
指标值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分) |
(分) |
核心指标 | |||||
数量指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
次 |
= |
2 |
2 |
20% |
70 |
是 |
|||
成本指标(资助金额) |
万元 |
≥ |
29.96 |
29.96 |
60% |
5 |
是 |
|||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消费率) |
% |
≥ |
98 |
99 |
5% |
5 |
否 |
|||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政府公信力) |
% |
≥ |
98 |
99 |
5% |
5 |
否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贫困生满意度) |
% |
≥ |
98 |
100 |
5% |
5 |
否 |
|||
无 |
||||||||||
说明 |
3.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647083
黔江区黎水镇中心学校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本单位2022年度涉及的项目资金是“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到位资金29.9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执行29.96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9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组织完成了2次,在5月和10月分别对210名、213名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达到学生、家长满意100%。
(2)质量指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在每次资助资金到达后,对贫困生的卡号信息及时收集整理,不出差错,争取一次性补助到位。
(3)时效指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按照项目绩效年初目标,在5月和10月组织发放生活费补助,确保以最短的时间补助到位。
(4)成本指标。“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按照初中类贫困1250元/生/期;小学类贫困1000元/生/期直接转入学生监护人卡中,合计金额29.96万元。
2.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本单位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预算绩效管理效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组织的2次资助均做到了万无一失,让学生、家长满意度达100%。
二、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的预算工作,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办法管理项目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管理及学习培训。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的绩效自评完成较好。
四、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