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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2-23
  • 发布日期 2023-02-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负责统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协调管理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负责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指导、协调全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课程设计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与协调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和教育援助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协调全区民办教育。拟定民办教育管理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民办教育监管责任。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各类继续教育工作。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负责全区学历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外事、侨务工作。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教育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负责大中专学校考试招生、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单位构成。内设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含审计)、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导科、规划建设科、政策法规和安全稳定科(应急管理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四个事业科室(考试中心、学生服务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档案管理中心)。

下属二级单位:新华小学校、民族小学校、实验小学校、城东中心小学校、城南中心小学校、城西中心小学校、正阳中心小学校、舟白小学校、小南海镇中心小学校、万涛中心小学校、邻鄂镇中心小学校、阿蓬江镇中心小学校、石会镇中心小学校、黑溪镇中心小学校、黄溪镇中心小学校、黎水镇中心学校、金溪镇中心学校、马喇镇中心小学校、濯水镇中心小学校、石家镇中心小学校、鹅池镇中心学校、中塘镇中心小学校、蓬东乡中心小学校、沙坝镇中心小学校、白石镇中心小学校、杉岭乡中心小学校、太极乡中心小学校、水田乡中心小学校、白土乡中心小学校、金洞乡中心小学校、五里乡中心小学校、水市乡中心小学校、新华乡中心学校、实验幼儿园、黔江中学校、民族中学校、新华中学校、实验中学校、人民中学校、舟白初级中学校、南海初级中学校、冯家初级中学校、阿蓬江初级中学校、石会中学校、黑溪初级中学校、黄溪初级中学校、马喇初级中学校、濯水中学校、石家初级中学校、育才小学校、官渡初级中学校、白石初级中学校、太极初级中学校、民族职业教育中心、广播电视大学、人民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区直机关幼儿园、妇联幼儿园、菁华小学校、育才初级中学校、黔江初级中学校、新华初级中学校、册山小学校、青杠小学校、武陵初级中学校、武陵小学校、文体幼儿园、文汇幼儿园、正阳幼儿园、博睿幼儿园共 71所学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204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62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41.6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6979.85万元;其他收入资金63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466.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206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增加141.6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增加954.85万元,其他收入资金增加6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2049.8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39112.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18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34.19万元,住房保障6870.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万元,其他支出141.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466.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28.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628.33万元,比 2022 年增加1206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97.3万元,比 2022年增加2655.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和政策性增支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交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1731.03万元,比 2022年增加94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设备采购、建设等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扩大资源奖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新高考综合改革补助经费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性基金预算收入141.69万元,政府性性基金预算支出141.69万元,比 2022 年增加141.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青少年宫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建设及运行。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9.79万元。其中: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5.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474.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下属学校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67.64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535万元,其中:民办教师医疗补助8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作业本费80万元、校园保安经费1021万元、贫困幼儿资助42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158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350万元、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1128万元、"五类困难高中学生"免学费13万元、中职学生资助经费3683万元、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92万元、生源地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40万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经费32.5万元、特岗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644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649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1159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681万元、高中教育公用经费1550万元、中职教育公用经费1704万元、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609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919万元、教育督导经费45.5万元、名师工作室及文字工作专项32.5万元、学校运转经费缺口1040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63万元、特殊教育专项经费65万元、新高考综合改革补助经费787万元、学前教育扩大资源奖补1876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1974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1221万元、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60万元、青少年校外公益活动项目补助27万元、校舍长效维修资金1605万元、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11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开始执行但尚未完成、本年仍需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

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樊佐伟   联系电话:023-7923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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