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暂停全区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
黔江教发〔2021〕70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暂停全区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职教中心,电大,各培训机构,各督学责任区,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8月6日起, 暂停全区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教育教学活动。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广泛宣传,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以夏令营、培优班、衔接班等名义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校内校外、线上线下聚集性活动。全区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必须立即停止教育教学活动,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恢复培训活动。我委将联合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督查,对未按要求停止教育教学活动的,从严从重查处, 依法依规关停或取消办学资格,对阻碍执法或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