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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2-00128
  • 发文字号 黔江教发〔2022〕57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6-28
  • 发布日期 2022-06-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届“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届“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黔江教发〔2022〕57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届“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特教学校,职教中心,各督学责任区,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渝教策发〔202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至12月。

二、参加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

三、重点内容

(一)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程、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劳动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四、活动形式

(一)组织开展争做“宪法卫士”活动。继续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开设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为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活动,争做“宪法卫士”。各学校要确保在籍学生参测率不低于90%,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普遍学宪法的良好氛围。区教委将把各学校参测率完成情况作为交办任务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参测率排名将作为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二)办好第七届“学宪法 讲宪法”区级比赛

1.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校级活动遴选,也可在“宪法卫士”活动中获得“金牌”称号、具备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与法治精神的优秀学生中直接遴选出参赛选手(具体名额见活动附件),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在普法网注册学校信息管理员,通过普法网为本校推荐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优秀学生统一报名,并组织参赛。学生个人也可在完成“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且获得“金牌”称号后,在普法网网页端自行登录账号直接报名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提交符合要求的演讲视频。“网络风采展示”演讲全国排名各组前三位的选手将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活动细则详见附件。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10月14日前,普法网将通过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等方式,对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计算出学生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的答题得分。10月20日前,区教委根据普法网反馈的答题结果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市级决赛。

3.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各级各类学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9月30日前,区教委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组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市级决赛。鼓励残疾选手参加比赛。“网络风采展示”演讲赛本市排名各组前三位的选手直接进入市级决赛,不占用本区推荐名额。

“网络风采展示”结果均以普法网反馈情况为准,区级比赛具体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三)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2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我区将设分会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师生诵读,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将通过普法网适时通知。

(五)举办第七届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今年下半年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举办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适当的形式尽早确定参赛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参赛教师需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国家道德与法治课程教材和本通知活动内容等法治知识点授课。积极引导教师有效使用教材、探索教学艺术、提高教学质量,引导各级教研组织开展教材研究和课例研究,加强法治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法治教育质量和水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将学讲宪法有关活动和日常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鼓励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后服务的重要内容,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要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沟通协调。深入探索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师生及家长的负担。要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教育的格局。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尊崇宪法和法律、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将本校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图片向区教委(法治科)报送,届时将择优向市教委和区普法办推送。

联系人:曾铭植,联系方式:18883285902,电子邮箱:809801303@qq.com。

附件: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

为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推动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以下简称“第七届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减轻地方和学校负担,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开通第七届活动“网络风采展示”平台。现将活动相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分为命题演讲与在线知识竞答两个项目,设“学校推荐通道”与“个人通道”(即原“网络海选通道”)两种参与途径。

在普遍开展2022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通过普法网参与第七届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汇集各地各校活动数据,为各级教育部门推进学讲宪法活动提供参考。

学校通过组织宪法网络学习、举办校内演讲比赛与知识竞赛等方式遴选优秀学生,并通过“学校推荐通道”为学生统一报名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命题演讲与在线知识竞答项目。未被学校推荐或学校未组织校内遴选的,学生个人在完成2022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获得“金牌”称号后,也可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直接参与命题演讲项目。

二、时间安排

起止时间:6月中旬至9月30日18:00。

三、参与流程

(一)广泛开展“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学生通过普法网完成2022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相应年级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获得“金牌”称号的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遴选活动。

(二)学校组织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遴选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校级遴选活动,从各个学段遴选出具备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与法治精神的优秀学生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

普法网将提供“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官方宣传海报及校级遴选活动背景板电子文件,供各级各类学校免费下载使用。

(三)优秀学生参加“网络风采展示”

1.学校推荐通道

6月中旬至9月30日18:00,普法网学校信息管理员(以下简称“学校管理员”)可通过普法网为本校推荐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优秀学生统一报名(学生所在学段以2022年9月开学后起算)。

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高校组(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共4个组别。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分别推荐小学与初中生参加,完全中学可推荐初中与高中生参加,以此类推。

学校在校生相应学段的“宪法卫士”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本学段可分别报送1-2名学生参加命题演讲项目与在线知识竞答项目,1000-2000人的可分别报送1-4名,2000人以上的可分别报送1-5名。同一学生可同时报名参与所在学段的两个项目(此种情况,该学生同时占用两个项目的名额)。

命题演讲项目由学校管理员登录普法网用户管理服务云平台为学生统一报名,并在线为参赛学生提交录制好的命题演讲视频(详见附件1与附件2要求);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由学校管理员为参赛学生完成报名后,学生自行登录普法网账号完成答题(详见附件3)。

2.个人通道

未获得学校推荐或学校未组织校级遴选活动的学生个人,在完成“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且获得“金牌”称号后,可在普法网网页端自行登录账号直接报名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提交符合要求的优秀演讲视频。个人通道无在线知识竞答项目。

(四)反馈活动参与数据

10月14日前,普法网将通过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等方式,对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分别计算出学生命题演讲项目的“AI参考分”,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的答题得分。普法网将参与情况与优秀学生等数据,作为后续活动的重要参考。

(五)直通全国总决赛

组委会将根据“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中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的综合结果,分别再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高校(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组优秀学生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

四、注意事项

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活动相关资料将全部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免费提供。全国组委会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开展活动相关培训,也不会以任何名义推荐或出售相关资料。

本文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委会所有。

附件:1.“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赛题

2.“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说明

3.“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在线知识竞答项目说明

附件—1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

命题演讲赛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请结合学习生活实际,围绕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主题,自拟题目,讲述一个宪法故事,阐述你对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知识或者宪法实践的认识和理解。内容可以涉及你自己的亲身经历,或者一段你了解的宪法历史,或者你知悉的一位宪法相关人物,或者是一条宪法条文的由来。

命题演讲分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高校(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4个组别。学生演讲内容应符合各组别学生身心年龄特点,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普及法治知识。学生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陈述亲身经历,讲述真实感受,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

附件—2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

命题演讲项目说明

一、作品要求

参与2022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获得“金牌”称号的学生可获得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的资格。请参与学生在6月中旬至9月30日,按普法网发布的演讲赛题和相关要求录制并上传视频。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演讲视频,不纳入展示活动范围。上传通道将于9月30日18:00关闭。

(一)演讲内容与形式与要求

演讲内容应当符合《“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赛题》(附件1)要求。学生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因身体原因无法站立的除外)、脱稿形式独立完成演讲,演讲时长为3至5分钟(时长范围外的作品将不予评审)。演讲过程中不可使用PPT、音乐、虚拟背景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不可使用其他任何辅助道具或器材,不可切换演讲场景或加入特效(包括美颜、滤镜等)。人工智能将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正式开始演讲前须先宣读以下内容(以下内容宣读时间不计入3至5分钟的演讲时长内):

我是来自XXX学校(所在学校)的XXX(姓名),现报名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我的组别是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我承诺,本人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的演讲视频及稿件均为原创。

(二)视频质量要求

上传视频格式须为MP4视频文件,视频画面的比例要求为16:9,大小为10MB—100MB,分辨率建议为720P及以上。要求音画同步,声音清楚且画面清晰度高,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

(三)演讲稿件上传

提交视频时,请同时上传与演讲内容完全一致的演讲稿件(格式为doc或docx)。

(四)拍摄要求

可使用手机直接拍摄后上传,也可通过其他设备拍摄后上传。拍摄场地不限,建议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陈设简洁的场地。视频内不得包含任何形式的广告、与本活动无关的商业内容及其他外部链接等。

二、上传要求

(一)视频上传

1.通过“学校推荐通道”参与的,由学校管理员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普法网管理员账号统一进行报名与上传。

2.“个人通道”参与的,由参加2022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获得“金牌”称号的学生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普法网学生账号后自行上传。

3.在上传演讲视频时,须同时上传与演讲视频内容完全一致的演讲稿件(稿件不含宣读内容)。

4.视频上传后,请仔细检查视频是否可以正常播放。如出现视频没有声音、画面无法正常播放等情况时,可先删除本次上传,再将视频进行转码后重新上传,以确保视频可正常播放。

(二)视频提交

1.每位学生只可提交一个命题演讲作品。作品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2.投递组别请以学生2022年9月后所在学段为准。

3.项目报名及上传作品时,请务必仔细核实学生姓名、学段、指导教师等信息。

附件—3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

在线知识竞答项目说明

一、基本情况

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由组委会统一命题,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内容展开。在线知识竞答为选拔性比赛,不提供题库。

学校管理员登录普法网用户管理服务云平台后,可通过“学校推荐通道”为学生报名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知识竞答形式为客观题(选择题)在线答题。系统将通过智能组卷生成难度相同的若干套试卷,每套试卷共25题,每题4分,满分100分。学生可通过点击选项进行作答,每题作答完毕后不可再返回修改。

二、作答要求

9月30日前,学校推荐的参赛学生可在任意时间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普法网学生账号,前往个人中心“宪法活动”操作面板,点击“网络风采展示—在线知识竞答”参与作答。使用手机参与的学生,可进入“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后登录普法网学生账号,在首页的“网络风采展示—在线知识竞答”参与作答。

学生参与在线知识竞答项目期间须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程独立作答,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或电子设备等。每位学生共有2次答题机会,取答题分数最高的一次作为有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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