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拟批准重庆双善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终止办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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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拟批准重庆双善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终止办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等规定,经审核研究,拟批准重庆双善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至12月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委反映。
(受理电话:79222354,79230553。)
附件:拟批准终止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信息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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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拟批准终止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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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者 |
校长 |
办学地址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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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双善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罗力 |
徐艳 |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新华西路1248号二楼 |
250011470009169 |
2022.04—202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