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拟批准重庆市黔江区舒喆艺术培训有限 公司终止办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等规定,经审核研究,拟批准重庆市黔江区舒喆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至4月1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委反映。
(受理电话:79222354,79230553。)
附件:拟批准终止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信息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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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拟批准终止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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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者 |
校长 |
办学地址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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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黔江区舒喆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王福琴 |
肖妤 |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北路682号状元府1号楼3层2-5/17/18号 |
250011470010339 |
2025.07—202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