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市黔江区小精灵幼儿园 终止办学的批复
黔江教发〔202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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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市黔江区小精灵幼儿园
终止办学的批复
重庆市黔江区小精灵幼儿园:
你园提交的终止办学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重庆市黔江区小精灵幼儿园终止办学,注销并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请将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及时到民政、税务等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报我委备案。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城东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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