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您当前的位置: 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9-11-04
  • 发布日期 2021-01-1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的报告


区司法局:

根据《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重庆市黔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任务分工要求,我委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年度有关情况梳理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情况。按照市、区政府要求,修订完善权责清单,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庆市网上审批平台标准化建设,对教育系统的政府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8项,行政给付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8项,行政奖励事项3项,行政裁决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项)进行目录领取、创建办事指南模板及完善个性要素;对依申请行使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及其他行政权力进行流程、表单配置。目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办理时限全面提速,办理满意度提高,没有投诉事项。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委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依法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符合实际且容易操作的管理制度,加强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实现了教育管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一是制定了全区教育系统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区教委建立并完善了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职工学法制度等有关法治建设的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教委结合本系统实际,依法成立了教育工会和学校实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政务、校务、教务公开制,自觉接受教职员工及社会的监督。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清理。目前,我委未组建专门的教育执法队伍,承当教育行政执法的职能科室为法治科(安稳办)、职成教科,现有工作人员6名,委机关共有6人取得了教育行政执法许可证。四是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收费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增强了管理透明度,有效地遏制了学校乱收费现象。加强教育内审工作,完成2所学校审计指导,审计28所民办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五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区210所独立法人学校全部完成章程建设,按照章程的指导方向,修订完善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保障教职员参与学校民主决策管理。全区学校、幼儿园普遍依法制定了教育教学等管理制度。变过去的人治为现在的法治。六是加强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的积极作用,引导教委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全区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学生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依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各学校、幼儿园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广大师生员工能自觉参与到学校(园)各项事务的管理中。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各学校严格按照《黔江区教育系统重大教育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程》(黔教工委发〔2018〕34号)要求,建立健全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凡事关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风险评估,促进决策科学、准确。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制定《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除依法保密事项外,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根据对社会公众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意见。重大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并经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三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实施主体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二是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办法》。三是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联合抽查、教学设施设备检查、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基本实现监管检查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四是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稳定工作专项检查10次,基本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重点检查寒假值班护校、春季开学、幼儿园安全、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师生安全教育、“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落实情况、应急演练、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工作开展情况,印发检查通报10期。开展执法检查10次,处罚办学主体15家,有力保障了安全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到位情况。我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按时、高质量办结人大议案,议案转建议、建议和政协提案,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2019年,牵头办理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4 件、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13件(区领导重点督办提案 4件)和协助办理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教育领域政府信息都按照“五公开”要求,主动、全面予以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师招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师资队伍建设事项。要求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灵活运用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电视新闻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及时发布相关教育信息,努力提升群众知晓度。

(六)社会矛盾依法化解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组建教育系统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明确行政调解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其他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二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积极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三是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突发事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四是认真开展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18人(次),书面回复信访件78件,所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信访案件办结率和反馈率均达到100%,全系统未发生群访和越级上访事件。五是妥善处理教育系统遗留问题,分3个片区召开黔江区教育系统法律咨询解答(培训)工作会,集中答惑解疑学校代表提出的热点问题(临聘人员保险、保安待遇、值班安排),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成功化解较大矛盾纠纷4起。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积极开展学法、普法工作,多渠道培训干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学法用法机制健全、制度落实,学法制度化。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能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办事,依法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举办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人员培训、公共卫生管理培训、网络安全培训、法律事务咨询等培训8次,参培人员达1350余人次,参加市级以上培训20人次。依托三月“法治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进校园、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扫黑除恶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反恐防暴、防溺水、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等相关知识,委机关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利用中心组学习、晨会学习、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电视授课、网络直播等方式,以《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为重点,专题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全系统共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0场次,国旗下讲话32场次,专题讲座141场次,主题班会12900次,悬挂宣传标语及LED宣传800余条(幅);播放纪录片740场次。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建设情况。一是配置专门的法治机构和人员。区教委成立了以主任米仁文同志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教育系统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治科,由法治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改革等相关工作。同时,在预算中列支教育法治工作经费,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采取“单独聘任”或“联合聘任”方式,聘任法律顾问23名,组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区中小学都聘有法治副校长(153名),充分发挥法律专业队伍在教育系统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按时提交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建议。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委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与构建法治社会和促进依法治区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宣传教育还存在一定的形式化;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和学习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和改进;四是对普法工作的投入(人、财、物)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委将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以敢于碰硬、较真的工作作风,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出效果。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塑造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教育法治精神。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模范,形成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和教职工的培训内容,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法律素养的高低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依法执教能力和法律素养的高低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教育责任制,准确把握法治教育的实质和涵义,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规范教育形式和内容,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使学校法治教育贴近学生实际,贴近学生生活。三是以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区为重点,推进“七五”普法。积极实施我委“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促进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教育环境。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