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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4-01-22
  • 发布日期 2024-01-2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3〕27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将我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1.加强学习宣传。全区教育系统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立德树人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各项教育工作上来,忠诚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坚持科学统筹、系统谋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列为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分层分级安排部署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本年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次;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6次。

2.开展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师年度公需课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培训特别是师德师风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提升学习效果。邀请专家教授作专题讲课,广泛采取座谈会、研讨会、读书班、培训班等形式,深入解读、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同时在全系统订购《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会和理解,不断提高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有效推动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教育环境

1.夯实工作基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黔江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治科(安稳办),由法治科(安稳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普法宣传、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将法治科(安稳办)、职成教科作为教育行政执法的职能科室,现有工作人员10名,委机关现有8人取得了教育行政执法许可证,配置执法记录仪2台。同时,在预算中列支教育法治等工作经费,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2.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环节、减材料、压时限、降成本;动态更新本部门“就近办”“零材料提交”“最多跑一次”“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优化提升“渝快办”平台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网上可办事项比例和在线办理成熟度。进一步完善重庆市网上审批平台标准化建设,对教育系统的政府服务事项33个目录(行政许可事项5个、行政处罚事项8个,行政检查事项1个,行政确认事项7个,行政奖励事项1个,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个,公共服务事项1个)进行目录领取、动态调整,完善办事指南及个性要素;对依申请行使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及其他行政权力进行流程、表单配置。指导13所校外培训机构、4民办幼儿园完成设立、变更和终止等审批事项网办,完成779件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903万元,惠及学生4658人。

3.全面提高教职员工法治思维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学法、普法工作,多渠道培训干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学法用法机制健全、制度落实,学法制度化。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办事,依法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开展校长安全业务专项培训、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人员培训、安全管理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新入职校园保安培训、专职校园保安暑期培训等15次,参培人员达2270人次,重点培训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安全岗位职责和必备技能、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整体水平。参加市级以上法治、安全培训12人次。各学校开展安全校本培训974次,参培师生26万人次。联合区检察院投入资金20余万元,建设黔江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全区教育系统6112名教职员工参加2023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三)强化制度执行力促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先后建立和完善了依法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心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职工学法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强与师生员工、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依法成立了教育工会,各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政务、校务、教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教职员工及社会的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收费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增强了管理透明度,有效遏制了学校乱收费现象。加强教育内审工作,本年度共开展2所学校财务收支审计,1所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协同审计126所公民办学校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审计情况和1所学校中职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市级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黔江区教育系统重大教育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程》(黔教工委发〔2018〕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黔江教办〔2017〕77号)要求,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通过黔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除依法保密事项外,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均根据对社会公众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意见;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并经集体讨论决定;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严格落实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各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采取“单独聘任”或“联合聘任”方式,聘任法律顾问23名,组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区中小学聘请法治副校长109名,充分发挥法律专业队伍在教育系统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教育法治环境

1.积极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按照《黔江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黔教工委发〔2021〕68号),严格落实每周开设0.5-1节法治安全教育课,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全区各学校各年级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课程,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9月,联合区关工委向全区各中小学派发《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4040册。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学校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法治教育专题教育2438场,举办法治安全专题集会、主题班会3554次,制作宣传展板312块,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及LED宣传1644条(张),发放警示宣传材料15万份。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珍爱生命 远离溺水”中小学防溺水宣传教育、黔江区中小学“小脸盆”防溺水体验、第八届中小学法治教育精品课竞赛活动、“小公民”校园法治故事漫画大赛等活动,师生参与率达100%。组织71014名学生参加全国第八届“宪法卫士”答题活动,参测率达92.4%,创历年新高。成立法治课程顾问团,制作课件4套,开展送法进校园暨开学季“法治第一课”活动100余场。开展黔江区青少年“三法一规”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70余场。创新宣教形式,联系蚂蚁消金“金融科普花花车”到校开展以“防范非法集资”、“全民反诈在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展防性侵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活动,举办知识讲座159场次,开展主题班会活动1034场次,举办宣传板报247期次,发放《防性侵十条提醒》和《防欺凌十六条措施》宣传资料10万份。与重庆市政安防火知识宣传培训中心黔江宣传培训处和重庆社安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302场,使师生把安全教育内化为终身受益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2.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办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联合抽查、教学设施设备检查、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基本实现监管检查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按《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稳定工作专项检查12次,基本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重点检查寒假值班护校、幼儿园安全、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师生安全教育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工作开展情况,印发检查通报12期。制定《黔江区2023年学校工作综合考核细则》,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以4分权重归入依法治理一级指标,纳入2023年学校工作综合考核中。开展执法检查13次,处罚办学主体13家,完善执法档案,有力保障了安全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让教育发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按时、高质量办结人大议案,议案转建议、建议和政协提案,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2023年,牵头办理11件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含区领导重点督办建议2件)、28件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含区领导重点督办提案3件)、2件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重点建议和协助办理2件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含区领导重点督办建议1件)、15件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含区领导重点督办提案2件)、2件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重点建议。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以外,教育领域政府信息都按照“五公开”要求,主动、全面予以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师招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师资队伍建设事项。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灵活运用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电视新闻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及时发布相关教育信息,努力提升群众知晓度。

4.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区151所独立法人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和管理。坚持以章程为准则,建立“一年一清理”制度,做好规章制度、管理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管理。实现学校内部、学校与政府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依法治理。1所学校获评首批重庆市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教育系统1名同志被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9-2022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本年度,推荐我区2所依法治理特色鲜明的学校申报创建第二批“重庆市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1.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按照《黔江区学校安全事故(件)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程》(黔江委平安办发〔2021〕4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含幼儿园)安全事故(件)调解与处理机制,规范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件)的调解工作,提高调解质量,为学校(含幼儿园)办学安全托底。引导教委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全区教师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学生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依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各学校、幼儿园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广大师生员工能自觉参与到学校(园)各项事务的管理中。

2.依法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积极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信访诉求。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突发事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全力做好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深入推进大下访活动,定期对重信重访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心理疏导,对家庭困难人员适当帮扶。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69人(次),书面回复信访件106件,所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信访案件办结率和反馈率均达到100%,全系统未发生群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成功化解较大矛盾纠纷4起。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系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构建法治社会和促进依法治区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家长的法治教育还需持续加强;二是无独立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和学习法律法规的形式还比较单一;四是对普法工作的投入(人、财、物)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委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教委的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一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强化考核评价,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三是准确把握法治教育的实质和涵义,积极实施我委“八五”普法规划,力促师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教育环境。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