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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194Q/2023-00165
  • 发文字号 黔江教办〔2023〕155号
  • 主题分类 教育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10-30
  • 发布日期 2023-11-0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教委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黔江教办〔2023〕155号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各督学责任区,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3〕42号)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全区未参加首次注册或5 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普通公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暂不含行业办学校教师),包括试用期满、已完成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未转正的特岗教师暂不注册。

(二)全区未参加首次注册或5 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电大、教师发展中心、督学责任区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上述各类人员。

(四)借调教师在借出单位参加注册。

二、注册条件

按《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教师〔2015〕22号)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

(一)注册管理员培训

各学校安排1名注册管理员加入“黔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交流群568084509”,并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在黔江电大综合楼四楼计算机教室参加注册工作培训。

(二)网上报名(2023年11月6日-11月16日)。申请人网上填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期间,由注册范围内的学校统一组织本校应注册教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提示程序进行报名,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第三步填写身份信息”中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和“第四步选择注册机构”中的填写证书其它信息,一定要与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要统一规范填写任教学校名称(法人机构全称),正确选择注册机构和确认点,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申请人填写的邮箱地址一定要真实有效,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所填邮箱找回密码。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并检查无误后,参加注册教师须打印本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三)现场确认(2023年11月17日-11月20日)。

各学校负责现场确认工作。教师网报期间,学校须安排专人同时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本校教师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章和学校公章,同时登陆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学校或教师,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教师资格注册。现场确认结束后,现场确认机构工作人员须将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区继教中心办公室(黔江电大综合楼207办公室),以备初审。

现场确认环节教师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由教师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在网上下载后用A4纸打印;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及复印件1份;

4.教师培训学分证明。初聘教师提交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供5年注册有效期内不少于360 培训学时的教师培训学分证明或等量学分的参训证明;

5.首次注册教师提交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初聘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交5年注册有效期内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6.师德表现证明;

7.身心健康证明(暂不要求统一体检,所在学校根据近年体检情况出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第5、6、7项可由学校统一提供,需每人一份(样表见附件2)。

(四)初审及公示(2023年11月21日-12月1日)。

1.初审(11月21日-11月24日)。各学校携带本校教师注册材料及重庆市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3)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黔江电大综合楼207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结论录入“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2.公示(11月27日-12月1日)。初审结束后,区继教中心将对注册数据进行汇总,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上报初审数据。

(五)复审(2023年12月4日-12月6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全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复核。复核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注册申请人的资格佐证材料进行审查。

(六)终审(2023年12月7-8日)。市教委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终审。

(七)登记注册结论。

注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缓注册”三类。采用粘贴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注册贴”或直接在注册页标注注册结论的方式进行登记,同时加盖区教委公章生效。

(八)资料归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注册机构意见栏的注册结论,由注册初审机构采用加盖注册结论章或手工填写的方式体现。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初审机构归档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要求完成注册工作。

(二)严格把握政策,规范管理,周密部署。各学校要及时召开培训会,组织学习重庆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公告(附件1),做好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要严密组织现场确认环节,认真抓好各环节的工作;要准确把握政策、严肃组织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各学校要做好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把关工作,实事求是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明确工作职责,严肃纪律,责任到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根据真实情况为本校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未按期如实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兰建伟(区教委),13896453785;兰菊秋(区继教中心),13452208820。

附件:

1.重庆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公告

2. 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鉴定表

3. 重庆市2023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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