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学前教育学生资助?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江教发〔2020〕33号)规定,在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一般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城乡低保/特困家庭幼儿、孤儿、烈士子女、监测户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每学期开学时向幼儿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均可以享受政府和幼儿园的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