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
黔林地许临〔2021〕2号 |
使用类型 |
临时 |
用地单位 |
重庆洋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新华乡艾子村1000头生猪养殖场项目 | |||||
同意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区域权属及面积 |
集体林地0.2001公顷,其中黔江区新华乡艾子村2组0.2001公顷。 | |||||
项目建设的地点、位置、范围、详见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
报告名称 |
新华乡艾子村1000头生猪养殖场项目拟临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 ||||
编制单位 |
重庆信柱测绘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一、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 ||||||
二、你单位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等费用。 | ||||||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 ||||||
四、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使用林地期满后若不再申请使用林地,必须恢复被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并归还林地。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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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许可机构: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颁发日期: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