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黔江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认定公示
2025年12月黔江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
补偿认定公示
根据《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渝府办发〔2023〕83号)要求,现将陆生野生动物致钟显菊人身伤害,致庞一书、石登明农作物损失的补偿认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6日。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稳 023-79232302,通信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西沙步行街85号。
附件:2025年12月黔江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认定名单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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