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蚕桑产业扶持政策办理指南)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蚕桑产业扶持政策办理指南) | |
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名称 | 蚕桑产业扶持政策 |
补贴依据文件及文号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黔江府发〔2024〕8号)(本办法自2024年5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补偿范围 | 在区内直接从事蚕桑生产的经营主体,包括蚕业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蚕农户、重庆市蚕业科学技术研究院黔江分院及蚕业技术推广机构。 |
补贴标准 | 1.共育补助,按当年小蚕共育总量,对小蚕共育户成功共育并供蚕农使用的蚕种,每张补助30元; 2.桑蚕茧生产补助,按上年度产鲜级茧总量,每公斤补助4元; 3.桑园套种马铃薯、青菜头补助 150 元/亩; 4.桑园提质增效补助,按乡镇当年蚕茧增量,每担补助300元,由乡镇专项用于桑园有效利用及优质蚕茧示范生产等; 5.技术培训及桑蚕品比试验 30 万元。 6.养蚕设施升级改造补助。对新(重)建两楼六层钢架双层隔热养蚕大棚主体每平方米补助45元,配套新建蚕台每平方米补助15元。 |
申请兑现的程序 | 1.小蚕共育补助。由乡镇蚕桑站在每季发种结束后填报《黔江区xxxx年xx季小蚕共育补助表》《黔江区xxxx年xx季蚕种发放汇总表》《黔江区xxxx年xx季共育室蚕种发放花名册》,经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后申报。 2.桑园套种补助。由乡镇街道根据农户申报情况开展实地验收,形成桑园套种自查验收花名册后申报。 3.蚕茧生产补助。包括桑园管理肥料、桑蚕病虫害防治及蚕用物资补助,由区林业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上年度实际交售的鲜级茧数量分批次直接将资金划拨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兑现。 4.桑园提质增效补助。在晚秋茧收购结束后,区林业局根据当年企业蚕茧收购财务数据核定各乡镇街道蚕茧增量,编制下达桑园提质增效补助资金计划,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5.技术培训及桑蚕品比试验。由重庆市蚕业科学技术研究院黔江分院按相关合作协议申报支付科技支撑工作经费。其他科技经费,由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制定方案使用。 6.养蚕设施升级改造补助。由乡镇街道根据农户需求统一书面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下达建设计划。建设完成后由乡镇街道开展实地验收,形成自查验收花名册后申报。 |
申请兑现时间 | 小蚕共育补助在当年每季蚕种发放结束后10日内,由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后附申报资料函报区林业局;桑园套种青菜头在当年1月10日前、桑园套种洋芋在当年3月10日前,养蚕设施升级改造在当年4月30日前由乡镇街道附申报资料函报区林业局。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生产时序和生产实绩兑现当年补助资金。 |
联系方式 | 重庆市黔江区蚕业管理总站,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西沙步行街85号林业局203室、204室、205室、207室, 联系电话: 023-79227629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