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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5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了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扎实履行政府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区林业局围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开展机构职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工作动态55条,主动公开项目69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区林业局编制发布了《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受理程序。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区林业局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及时做好林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区林业局专属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核心平台作用,有力推进区林业局专属网页建设,促进公开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监督管理。区林业局由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强化本系统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1年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学习有差距,学习深度不够、理解不全面,与高标准工作目标要求有差距。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单一,与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有差距,与全面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工作职责有差距。

(二)2022年工作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对构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由区林业局办公室牵头,明确专人通过集中培训,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学习,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新时代工作需要。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各项应公开信息全面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务主动公开的深度,逐步丰富充实网页内容,网页管理更趋规范,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林业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依法公开区林业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编制了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职责、责任科室及具体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培训,并按照有关文件和培训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区林业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