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2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为在区民政局指导下,参与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的有效落实;负责对符合民政部门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或长期监护;负责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为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支持;负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弃儿童信息摸底排查、入户走访、登记建档、动态更新、关爱服务等工作;负责区内社会弃婴和孤、残儿童的收养、医疗、教育、康复和送养工作;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协助司法部门打击拐卖儿童、对儿童实施家暴以及胁迫、诱骗或利用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开展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个案会商处置、监护评估、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救助保护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5年度收入总计250.17万元,支出总计250.17万元。较上年增加190.43万元,增长318.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收入情况。2025年度收入合计250.17万元,较上年增加190.43万元,增长318.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1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5年度支出合计250.17万元,较上年增加190.43万元,增长318.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其中:基本支出250.17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17万元。与2024年相比,较上年增加190.43万元,增长318.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17万元,较上年增加190.43万元,增长318.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2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17万元,较上年增加190.43万元,增长318.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2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3.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60万元,占90.9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卫生健康支出11.91万元,占4.76%,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36%,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及下属单位统一办公,统一报销及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65万元,占4.26%,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28万元,较上年增加175.2万元,增长323.9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20.89万元,较上年增加15.23万元,增长269.0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5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本单位2025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5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3万元,较上年增加0.98万元,增长28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8名人员转入新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8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