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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3-0002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行政执法
  • 成文日期 2023-02-27
  • 发布日期 2023-03-02
  • 文件标题 区民政局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黔江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简报第3期)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区民政局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黔江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简报第3期)


黔江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2023年第3期)

2023年2月27日


【加强执法队伍学习培训】

组织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专项学习。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重点就执法过程中履行事中公示进行培训,对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操作规范进行演示,要求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细化梳理行政处罚清单】

对我局行政处罚清单进行再细化梳理。结合实际执法需求,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于我局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对执法工作中常见的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细化梳理了违法违规构成要件、处罚方式,根据《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明确了裁量阶次、裁量情形、裁量标准,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合理。

【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工作发现、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7条,均依法启动调查取证程序。在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均安排3名以上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工作,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调查过程中,因违法行为轻微,影响轻微,我局执法人员对调查当事人和机构采取柔性执法,实施普法警示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引导当事人文明守法、违规组织机构依法开展活动,均未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