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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5-00150
  •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2025-06-30
  • 发布日期 2025-06-30
  • 文件标题 2024年重庆市黔江区各级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2024年重庆市黔江区各级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公告

2024年重庆市黔江区各级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公告


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重庆市民政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现将2024年度各级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筹集情况

2024年,收到各级下达福彩公益金共计1323.9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156.5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72.4万元,区县分成福彩公益金1095万元。

二、项目信息情况

(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市级福彩公益金)

1.项目概况:资助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顺利完成学业。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0.4万元。

5.项目负责人:邱勇

6.联系方式:023-79228738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福彩圆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2024年1-12月共资助22名年满18周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共计:14.88万元,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继续就读提供强有力保障,助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求学之路。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市级福彩资金结余10.4万元,用于发放2025年跨年助学金,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先进先出法使用,优先使用以往年度结余资金。

(二)孤儿助学项目(中央福彩公益金)

1.项目概况:保障年满18周岁后的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孤儿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孤儿完成学业。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22万元。

5.项目负责人:邱勇

6.联系方式:023-79228738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4年1-12月共资助年满18周岁23名孤儿完成学业,总计:21.3万元,为孤儿继续就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助力孤儿求学之路。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中央福彩资金结余1.82万元,用于发放2025年跨年助学金,资金使用原则按照先进先出法使用,优先使用以往年度结余资金。

(三)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本市儿童福利机构(含社会福利院儿童收养部)集中供养的黔江区户籍孤儿成年安置。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坚持“分级分类,谁送养谁安置”原则,经综合评估,对健康的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劳动就业能力的残疾成年孤儿,进行社会化安置。社会化安置孤儿民政部门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协调解决成年孤儿住房、就业、户籍、基本生活等问题。将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住房优先纳入城市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保障。按照15万元/人的标准安排一次性补助资金,用于补助成年孤儿安置后五年内住房租赁、装修、维护、税费等与房屋有关的支出,以及一次性配备家具、家电、厨房用品等与居住有关的生活必需品添置。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5万元。

5.项目负责人:邱勇

6.联系方式:023-79228738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完成1名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确保孤儿尽快融入社会。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该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根据黔江区农村公益性公墓2024年度建设任务,拟解决黄溪、石会镇等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费用。完善殡葬安葬(放)设施,进一步提高我区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供给充足、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公益惠民、绿色环保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00万元。

5.项目负责人:邱勇

6.联系方式:023-79223449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全面启动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到2027年底,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覆盖率达100%,建成后满足全区未来十五年安葬需求,确保“逝有所安”。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93.39万元,石会镇暂未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导致未拨付建设资金,计划2025年内完成拨付。

(五)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行动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黔江区持续推进殡葬改革领域移风易俗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民政〔2024〕30号)精神,加大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宣传,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政策。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1万元。

5.项目负责人:邱勇

6.联系方式:023-79223449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加大殡葬改革移风易俗行动宣传,让辖区居民理性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按照黔江区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八条要求”和“十个不得”承办丧事活动,引导居民摒弃殡葬陋习,破除封建迷信,大力弘扬文明祭祀、节俭治丧的新做法。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4.4万元,因结合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殡葬改革领域移风易俗专项工作,计划2025年内完成拨付。

(六)基本殡葬服务惠民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渝民发〔2009〕134号)《关于明确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有关事宜的函》(黔江民政函〔2020〕77号)文件,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制定火化奖励方案和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减轻群众治丧负担。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5万元。

5.项目负责人:邱勇

6.联系方式:023-79223449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丧葬需求,维护社会公平和谐,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服务费用,稳步提高火化率,推动殡葬改革。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5万元,因未启动火化工作,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服务费用人数较少,计划2025年内完成拨付。

(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补助项目(中央福彩公益金)

1.项目概况:聚焦全区精神障碍患者,资金用于站点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和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相关康复服务。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5万元。

5.项目负责人:段海甲

6.联系方式:18716950523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各乡镇(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持续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效果良好,已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系统,服务流程透明化,后续还会与社会组织签订服务。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该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

(八)精康融合行动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完善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的精康服务体系,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服务品牌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区康复宣传氛围,改善社会大众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认知偏差,全面促进“精康融合行动”供需对接。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12万元。

5.项目负责人:段海甲

6.联系方式:18716950523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各乡镇(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持续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效果良好。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73.57万元,因部分承接乡镇(街道)精康服务项目的还未到结项时间,导致未拨付精康服务项目尾款,计划2025年内完成拨付。

(九)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设施建设奖补项目(中央福彩公益金)

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渝民〔2022〕242 号)文件要求,黔江区主要对分散供养特困人群、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等1000户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进行适老化改造。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00万元。

5.项目负责人:陈麒麟

6.联系方式:13908278104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我区在确定改造对象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及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为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安装扶手、防滑垫、无障碍设施、防走失手环等适老化改造,于2023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已达1637余人。改造后老年人不仅生活更方便,心里也更加温暖了,适老化改造和探访关爱服务相叠加,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该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

(十)适老化改造项目(市级福彩公益金)

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渝民〔2022〕242 号)文件要求,黔江区主要对分散供养特困人群、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等1000户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进行适老化改造。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38万元。

5.项目负责人:陈麒麟

6.联系方式:13908278104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我区在确定改造对象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及适老化需求评估结果,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为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安装扶手、防滑垫、无障碍设施、防走失手环等适老化改造,于2023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全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已达1637余人。改造后老年人不仅生活更方便,心里也更加温暖了,适老化改造和探访关爱服务相叠加,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因我区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已于2023年底全部完成,并已用本级福彩资金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全部支付完成,因而尚结余38万元。

(十一)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优质食堂奖补(市级福彩公益金)

1.项目概况:聚焦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不便问题,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建设两个规范运营、质优价廉的老年食堂,实现助餐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便捷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0万元。

5.项目负责人:陈麒麟

6.联系方式:13908278104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各乡镇(街道)正在加紧布点建设,预计城东街道和舟白街道各建设1个老年食堂,预计2025年10月前基本建设完成,届时,将切实解决辖区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优质食堂奖补)资金结余10万元,因两个街道暂未完成老年食堂建设,导致未拨付建设及运营补贴资金,计划2025年内完成拨付。

(十二)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支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中央福彩公益金)

1.项目概况:聚焦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不便问题,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建设一批老年食堂,优化一批助餐模式,实现助餐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便捷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9.5万元。

5.项目负责人:陈麒麟

6.联系方式:13908278104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2024年我区建设了19个乡镇赶集食堂,为辖区的老年人解决了赶集吃饭不便问题,得到了全社会老年人的认可和支持。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该项目在实施当中,预计2025年内完成支付。

(十三)养老服务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为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安装扶手、防滑垫、无障碍设施、防走失手环等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不便问题,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建设一批老年食堂,优化一批助餐模式,实现助餐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便捷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为全区居家的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进行上门助浴服务。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349.46万元。

5.项目负责人:陈麒麟

6.联系方式:13908278104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为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安装扶手、防滑垫、无障碍设施、防走失手环等适老化改造,于2023年底全部完成。2024年我区建设了19个乡镇赶集食堂,为辖区的老年人解决了赶集吃饭不便问题。为全区2500名老年人提供了上门助浴服务。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养老服务项目资金结余161.09万元,因该项目是持续开展进行,导致尚有部分资金未拨付,计划2025年内完成拨付。

(十四)石会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黔江区石会老年养护院工程拟在黔江区石会镇关后3组(小地名核桃湾)选址新建,占地20.322亩,总建筑面积8619平方米,新建老年养护院用房(包括:老人宿舍楼、综合楼、附属设备用房、门卫及监控室和连廊)及其装饰装修、大门、围墙、挡墙、景观绿化工程、生化池、道路及停车场、室外老人活动场等,设计床位200张,总投资约2787.6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福彩公益金(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229万元)。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250万元。

5.项目负责人:陈麒麟

6.联系方式:13908278104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项目于2022年4月26日开工建设,2023年12月25日竣工,2024年11月26日正式投入使用。项目的建成投用,为石会、黒溪、沙坝三个镇的特困老人生活条件、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并满足了城区几个街道和白石镇的部分特困老人的兜底供养服务。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石会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资金结余4.40万元,因石会老年养护附属工程正在办理项目结算,导致建设资金未拨付完成,计划2025年内完成拨付。

(十五)民政综合服务体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黔江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2912.71平方米,主要对服务大厅的线路、地砖等以及外墙和部分附属工程进行改造,添置部分设施设备,打造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民政社会工作、慈善募捐等一体的智能化综合服务中心。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65.6万元。

5.项目负责人:陈麒麟

6.联系方式:13908278104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该项目于2023年底全部完成,并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该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

(十六)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市级福彩公益金)

1.项目概况:依托区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通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切实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逐步推进“物质+服务”救助方式。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4万元。

5.项目负责人:罗阳

6.联系方式:79228278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目前依托区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拟整合其中4万元,连同其他资金用于开展散居特困人员上门照料服务,正在按程序购买服务,拟于2025年8月实施;剩余10万元用于购买区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运行,正在按程序购买服务,拟于2025年8月实施。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因资金于2024年底下达,2025年4月,我局完成需求评估,导致项目未启动,资金未使用。

(十七)购买社会救助工作服务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对全区2万余名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动态监测、核查抽查,开展社会救助宣传培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精准率。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4.93万元。

5.项目负责人:黄正梅

6.联系方式:79222164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依托“渝悦救助通”对7.2万名低收入群体开展动态监测,指导乡镇街道对2.5万名社会救助对象进行核查,每月定期到乡镇街道开展抽查复核,并完成2期通报、2次培训指导和5次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该合同于2024年12月3日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截至目前,合同仍在实施中。

(十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升级改造救助接待大厅,提升站内救助文化氛围,为救助对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接入“雪亮工程”公共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强化救助巡查效能;在城区设立多个临时救助点,大幅压缩救助响应时间,优化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0万元。

5.项目负责人:伍良飞

6.联系方式:023-79222209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救助大厅改造和文化建设完成,为救助对象提供良好氛围和服务,总计花费4.75万元。101个公共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正在加快接入中,以及临时救助点的建设正在与各部门沟通方案中,预计在2025年完成,届时,将大幅提升救助效率。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止2024年底,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10万元,因站内改造完成较晚,于2025年打款4.75万元。因视频监控系统资源和临时救助点暂未完成,预计在2025年内完成。

(十九)养老服务场所结合便民服务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2024年对积富社区、迎新村、新陆村、石槽村、松林村、青山村便民服务中心开始改扩建,2024年12月前完工投用。改扩建后的便民服务中心内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站、社会工作站、民情恳谈室、心理服务室、健身室、养老服务场所等。改造社区服务大厅,推行一窗式综合服务,新增会客厅,设立文化娱乐设施、体育锻炼设施、老年人服务设施,让群众一到村、社区就能找到回娘家的感觉,实现群众零距离接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87万元。

5.项目负责人:冉晶

6.联系方式:79228368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各乡镇(街道)已经完成便民服务中心改扩建设,改造社区服务大厅,推行一窗式综合服务,新增会客厅,设立文化娱乐设施、体育锻炼设施、老年人服务设施,让群众一到村、社区就能找到回娘家的感觉,实现群众零距离接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该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十)区划地名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坚持“地名之中有历史有文化、传承地名文脉、留住乡愁记忆”为基本原则,该项目主要用于地名文化挖掘,开展乡村地名兴趣点、农村道路命名采集上图及消失地名研究等相关工作。坚持立足我区特色,围绕“六个一批”的要求,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黔江”乡村地名文化走出去。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15万元。

5.项目负责人:冉晶

6.联系方式:79228368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2024年已经完成《黔江区消失地名录》编撰,此书籍的编撰为全市第一本消失地名类书籍,有序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让群众记得住乡愁,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黔江”乡村地名文化走出去。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截至2024年底,区县分成福彩资金结余9万元,该项目在有序推进中,计划2025年内完成拨付。

(二十一)完善历史婚姻数据补录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以婚俗改革活动,推动婚姻文化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引导辖区老年人树立婚姻的责任意识,规范婚姻的行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培育婚俗新风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保护老年人合法婚姻家庭权益,培育婚俗新风尚,通过老年群体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助推乡村振兴。同时关注老年冬季安全、预防诈骗和实施老年人冬季集中主题关爱行动,一并做好“愉快社区”APP推广、区民政局决定通过购买送服务下乡形式,集中开展老年婚姻家庭集中主题关爱服务。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5万元。

5.项目负责人:陈刚

6.联系方式:19923077997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为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了多方联动机制,包括婚姻登记员、民政干部和社会工作者的团队,确保补领结婚证工作顺利进行。乡镇街道支持设立临时婚姻登记窗口,社工负责后勤保障、电脑维护、宣传等工作。通过婚俗改革、主题服务活动和临时补证服务点,开展主题服务活动26场次,直接受益1500余人次,间接服务2346人次推广文明新风尚,提高办事效率,增强群众满意度。同时,开展反诈防火宣传,保护老年人安全。项目注重宣传推广,利用多种渠道提高群众办事便利性,引导群众参与移风易俗,构建老年人冬季关爱保护网。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该项目已完成,预计2025年完成支付。

(二十二)婚俗改革试点及户外颁证基地建设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指示精神,落实好《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更好推动落实好我区婚俗领域移风易俗改革试点探索,扎实开展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移风易俗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顺利推进“重庆市婚俗改革试点区县”验收工作,确保预期工作成效。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25万元。

5.项目负责人:陈刚

6.联系方式:19923077997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建立了离婚冷静期跟踪指导机制,实施台账管理和预审查,全年提供100例以上离婚服务,确保每个案例至少5次跟踪辅导。在移风易俗方面,协助婚俗改革活动,开展4场以上宣传示范,推动社会参与和文化宣传。婚俗试点验收取得进展,负责宣传设计、资料收集,制作成效视频。在青年婚恋辅导方面,提供100人次免费颁证服务,举办至少1场集体交友活动,促进健康婚恋观念。我们不仅完成既定目标,还推动社会和谐、婚俗改革和提升青年婚恋质量,获得广泛认可和好评。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项目实施中,还未进行结项。

(二十三)民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区县分成)

1.项目概况:社工站运营项目,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社工服务等公益事业,在服务区域重点围绕70岁以上高龄、失能、特困老人和留守儿童、残疾人等民政服务特殊对象开展走访和需求调研、社会工作微项目服务活动(含小组活动、社区活动、赶集食堂、五通行动等)。

2.项目周期:2024年度。

3.项目单位:黔江区民政局。

4.资金额度:30万元。

5.项目负责人:邱勇

6.联系方式:79228308

7.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社会组织机构参加培训172人次,累计需求调查和走访717余次,微项目服务活动(含小组活动、社区活动、赶集食堂、五童行动等活动)900余次,惠及人次20000余人次。

8.资金结余及未使用完原因:该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使用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福彩公益金进行管理,并在我局印发的《重庆市黔江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重庆市黔江区民政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中对福彩公益金的分配、管理进行明确要求,将福彩公益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每年根据社会福利事业、社会救助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商榷区财政对福彩公益金区县分成部分和未明确到项目的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提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区政府审定后,区财政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资金支付时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在2024年按照市民政局、区财政局的工作安排,对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含福彩公益金,确保福彩公益金切实发挥效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福彩公益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督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截至目前,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中,相关审计及财政监督中未发现相关问题及反馈,未收到相关投诉情况。

福彩公益金公开联系人:何欣芮联系方式:023-7922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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