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情况公告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情况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市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绩效管理并做好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公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初,收到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37万元,分别为:孤儿助学项目22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补助项目15万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设施建设奖补100万元;2024年9月,收到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9.5万元,项目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下达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56.5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全年共计支付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37.56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管理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到位时,统一拨入黔江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助孤儿助学,保障困难儿童有学上、有书读;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设补助,为康复对象提供了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适老化改造,及支持乡街道老年助餐点添置设施设备,促进了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了养老服务能力,改善了老年人生活质量。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分析
(1)数量指标。资助23名孤儿助学;购买7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2)时效指标。资金及时发放率达90%以上。
2. 效益指标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改善了精神障碍康复对象疾病复发率,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及就业能力;有效提高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
(2)可持续影响。保障了孤儿完成学业;患者家属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康复服务;提升了养老服务能力,改善了老年人生活质量。
3. 满意度指标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各个项目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均较好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此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及下年资金分配的参考,拟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问题。
附件: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公开联系人:何欣芮联系方式:023-79228508)
中央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孤儿助学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重庆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区民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 |
20.18 |
91.7%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2 |
20.18 |
91.7%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资助孤儿助学,保障困难儿童有学上、有书读。 |
资助 23名孤儿助学,保障困难儿童有学上、有书读。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保障人数 |
≥10名 |
23 |
|||
时效指标 |
发放频率 |
按月发放 |
按月发放 |
||||
受助孤儿助学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100% |
|||||
效 |
经济效益 |
发挥社会兜底作用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受助孤儿接收中专或高等教育情况 |
有所保障 |
有所保障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和改善民生情况 |
学有所教 |
学有所教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
中央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补助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重庆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区民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 |
15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5 |
15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设补助,为康复对象提供服务。 |
购买7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在全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补助个数 |
≥1个 |
7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兑付率 |
≥9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照服务内容和阶段目标任务及时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活动 |
≥90% |
100% |
||||
效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康复对象疾病复发率,提高生活自理,就业能力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
可持续影响 |
患者家属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康复服务 |
积极支持 |
积极支持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满意度 |
≥70% |
100% |
|||
说明 |
无。 | ||||||
中央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设施建设奖补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重庆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区民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0 |
100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00 |
100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支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项目建设,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 |
促进了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了养老服务能力,改善了老年人生活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率 |
≥95% |
100% |
|||
效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
≥90% |
95% |
|||
可持续影响 |
提升了养老服务能力,改善了老年人生活质量 |
持续 |
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
中央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重庆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区民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5 |
2.38 |
12.2%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9.5 |
2.38 |
12.2%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持乡镇街道老年助餐点添置设施设备,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捷性、可及性。 |
乡镇街道老年助餐点添置设施设备,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捷性、可及性。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
数量指标 |
添置更新设施设备的老年助餐点数量 |
≥13个 |
19个 |
|||
质量指标 |
通过支持助餐点添置更新设施设备,提高助餐服务和老年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 |
满足 |
满足 |
||||
时效指标 |
资金及时兑付率 |
≥90% |
90% |
||||
效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 |
有效提高 |
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