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项目的公示
|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 | ||||||||
| 收费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博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黔江区殡仪馆) | ||||||||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管理形式 | 收费依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等级和规格 | 减免政策 | 备注 |
| 普通殡仪车接运 | 160 | 具/20公里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按渝价〔2008〕463号文执行。购价在 20 万元以下为普通殡仪车,购价在20 万元以上为高档殡仪车。遗体接运服务。 | 超出20公里,按8元/公里加收 | 一、参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3〕13号)文件政策执行。1.使用普通殡仪车接运遗体;2.通过96000殡葬服务热线;3.遗体接运地在市内,并由市内合法殡葬服务机构接运;4.逝者实行火葬。可享受首次遗体运输费用减免,最高每具230元。二、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葬惠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江民政〔2025〕22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渝民发〔2009〕134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的通知》(渝民〔2016〕161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0号)、《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明确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有关事宜的函》(黔江民政函〔2020〕77号)文件内容,对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为补贴对象补贴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 | 当都满足两类补贴类型,只能选择一类补贴 |
| 收殓抬运 | 300 | 具/100米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收殓、抬运、上、下车,尸袋(无尸袋扣减 60 元)。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 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 50%。 |
地面水平距离不足 50 米按 50 米计,每超过 50 米加收20元。楼房4 层以内(含4层),每超一层加收20元,使用电梯不加收费用。 |
当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当日18:00—次日08:00),火化费、接运费、遗体殡殓费加收20%。 | |
| 遗体消毒、整理 | 100 | 具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 | 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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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藏柜遗体冷藏、保管 | 6 | 具/小时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遗体进、出柜。 | 传染病、腐败、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 50%。 |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葬惠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江民政〔2025〕22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渝民发〔2009〕134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的通知》(渝民〔2016〕161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0号)、《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明确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有关事宜的函》(黔江民政函〔2020〕77号)文件内容,对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为补贴对象补贴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 | 若上述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已由福利机构或社保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的,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 |
| 穿脱衣物 | 150 | 具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3套以内衣物的脱、穿 | 每增加 1 套加收 30 元。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当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当日18:00—次日08:00),火化费、接运费、遗体殡殓费加收20%。 | |
| 穿衣间、解剖室使用 | 100 | 具/次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消毒、水电费、卫生清扫。 | |||
| 一般化妆 | 170 | 具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面部清洁、化妆,材料。 | 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50%。 |
当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当日18:00—次日08:00),火化费、接运费、遗体殡殓费加收 20%。 | |
| 一般整容 | 260 | 具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面部清洁、理发、修面、画眉、化妆,材料 | 传染病、腐烂、破碎、凶杀、交通事故、中毒、溺水等非正常死亡遗体加收 50%。 |
当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当日18:00—次 日08:00),火化费、接运费、遗体殡殓费加收 20%。 | |
| 大型守灵治丧厅( 腾云厅、铭德厅、恩泽厅,297 ㎡)租用 | 2000 | 次/24 小时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空调1.5P1台、空调5P4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休息室 1间、冷藏棺、饮水机1台、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纯净水 1桶、遗像架1个、桌子14张、凳子10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桌布幔1组、铁盘1个、香炉1个、果盘10个、酒杯3个、礼台1张、大香炉1座、大祭祀炉1座、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 |
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10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200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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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型守灵治丧厅( 清风厅、上善厅、明爱厅,240 ㎡)租用 | 1600 | 次/24 小时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空调1.5P1台、空调5P4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冷藏棺、休息室1间、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遗像架1个、桌子10张、凳子9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铁盘1个、酒杯3个、果盘10个、礼台1张、大香炉1座、大祭祀炉1座、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 | 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8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160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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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守灵治丧厅( 如兰厅、怀远厅、宁和厅,192 ㎡)租用 | 1200 | 次/24 小时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空调1.5P1台、空调5P4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冷藏棺、休息室1间、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遗像架1个、桌子8张、凳子8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铁盘1个、酒杯3个、果盘10个、礼台1张、大香炉1座、大祭祀炉1座、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 | 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6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120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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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易守灵治丧厅( 忠义厅、仁义厅,68 ㎡)租用 | 200 | 次/24 小时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电风扇4台、哀乐音响、冷藏棺、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遗像架1个、桌子8张、凳子6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铁盘1个、酒杯3个、果盘10个、礼台1张、香炉1座、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 | 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1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20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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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德厅(280 ㎡)租用 | 1400 | 次/24 小时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空调5P2台、空调3P1台、哀乐音响、冷藏棺、休息室1间、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桌子14张、凳子100 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果盘20个、铁盘1个、酒杯3个、礼台1张、香炉1座、遗像架1个、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 | 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7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140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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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祺厅(200 ㎡)租用 | 800 | 次/24 小时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空调5P2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冷藏棺、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茶水桌2张、垃圾桶1个、遗像架1个、桌子8张、凳子8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铁盘1个、酒杯3个、果盘10个、礼台1张、大香炉1座、大祭祀炉1座、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 | 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40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80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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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莱厅(108 ㎡)租用 | 500 | 次/24 小时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空调5P2台、哀乐音响、电子显示屏、冷藏棺、饮水机1台、纯净水1桶、桌子8张、凳子70根、跪垫3个、供桌1张、供盘3个、香炉1个、果盘10个、铁盘1个、酒杯3个、礼台1张、香炉1座、遗像架1个、卫生垃圾处置(保洁员每天按时对守灵厅堂进行卫生打扫) | 超时不足12小时按半天250元计算,超时12小时按一天500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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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事室租用 | 100 | 次 /2 小时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配备空调、饮用水、桌凳等。 | |||
| 普通火化炉 | 400 | 具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遗体火化,骨灰清理、装盒,遗体火化证。 | 7岁以下遗体每具按本标准75%收取,胎儿每具按本标准50%收取 |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葬惠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江民政〔2025〕22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渝民发〔2009〕134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的通知》(渝民〔2016〕161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0号)、《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明确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有关事宜的函》(黔江民政函〔2020〕77号)文件内容,对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为补贴对象补贴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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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式拣灰炉 | 900 | 具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遗体火化,骨灰清理、装盒,遗体火化证。 | 7岁以下遗体每具按本标准75%收取,胎儿每具按本标准50%收取 | ||
| 长期寄存 | 高档150;中档130;低档60。 | 盒/年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含骨灰盒的安放、保管,骨灰安放证。 | 骨灰寄存期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费,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全年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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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寄存 | 20 | 盒/月 | 政府定价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5〕35 号) | 以一个月为计费单位。 | |||
| 非基本殡葬服务收费 | ||||||||
| 收费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博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黔江区殡仪馆) | ||||||||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管理形式 | 收费依据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等级和规格 | 减免政策 | 备注 |
| 普通炉 | 400 | 具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按约定时间火化遗体 | 定时火化预约费 | ||
| 台式文明捡灰炉 | 900 | 具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按约定时间火化遗体 | 定时火化预约费 | ||
| 殡葬垃圾处置 | 200 | 具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含遗物、花圈焚烧及其它废弃物、垃圾的处置 |
定时火化预约费 | ||
| 殡葬专用车等时费 | 20 | 半小时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等车半小时不收费。 |
每超半小时收费2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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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运工等时费 | 40 | 2人/半小时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等车半小时不收费。 |
每超半小时收费4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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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运遗体上车 | 10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遗体运出本馆且使用馆外车辆。 |
非正常死亡、腐烂、传染遗体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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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体长途接运(跨 省、区、区内20 公里以外)服务 | 8 | 元/公里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按目的地路程(含往返路)确定。 | |||
| 遗体遗物清理 | 5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正常死亡遗体,在丧事承办人的要求和监督下进行。 |
非正常死亡遗体,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加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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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运寿木运费 | 20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文明治丧示范区内20公里以内 |
超出20公里按目的地里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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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体特殊沐浴(SPA) | 180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按特殊程序清洁遗体、按摩遗体、含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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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体特殊整形 | 420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特殊遗体。对变形或破损的遗体进行清洁、整合、填充(不含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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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体辨认(看尸) 服务 | 10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含场地清洁,遗体进出柜、解包、重包、遗体消毒等协助丧家辨认遗体。 |
非正常死亡和腐烂遗体加倍 | ||
| 协助法医尸解、尸 表 | 300 | 具/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含遗体搬运、遗体整理、清洁、消毒,以及在法医指导下的其他工作等 |
非正常死亡或腐烂遗体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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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部擦血、清洁 | 6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面部清洁、堵塞口、鼻、耳,防止体液外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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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闭眼或合嘴 | 6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通过特殊处理,使其闭合安详 | |||
| 遗体修面 | 12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面部清洁、胡须修剪或剃须,技术要求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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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体理发 | 180 | 具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含洗、剪、吹,技术要求较高,按特殊要求(做发型、剃头发等)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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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体抽腹水 | 40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含材料。 | |||
| 取假牙 | 200 | 元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活动假牙200元,烤瓷连贯牙、种植体牙200元/处,含用具,取后缝合、消毒、清理。 | |||
| 取体内钢板钢钉 | 1800/2800 | 元/处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四肢1800元/处,躯干2800元/处,含材料,含材料、用具、缝合、消毒、清理。 | |||
| 遗体缝合 | 800/1200 | 元/处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5cm²以内800元/处,5—10cm²1200元/处。含材料、用具、缝合、消毒、清理。 | 超过10cm²按100元/cm²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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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堂告别主持 | 300/600/90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1人/3人/5人)为告别活动司仪、主持、安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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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像制作(16寸) | 20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遗像制作 | |||
| 机麻租用 | 100 | 台/1天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机麻的租用 | 21:00后按50元/桌计算。 | ||
| 电烤盆租用 | 25 | 台/1天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电烤盆租用 | |||
| 礼仪进厅 | 24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遗体的进厅入冰棺服务 | |||
| 礼仪出殡 | 24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遗体的出殡礼仪服务 | |||
| 布置1 | 100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冰棺鲜菊花花围罗马柱6个(含2个灯箱),遗像架鲜花。 | 礼厅鲜花布置 | ||
| 布置2 | 180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冰棺鲜菊花围1面两层,遗像架鲜花,罗马柱鲜花2个。 |
礼厅鲜花布置 | ||
| 布置3 | 256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冰棺鲜菊花围3面两层,遗像架鲜花,罗马柱鲜花2个 |
礼厅鲜花布置 | ||
| 布置4 | 368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冰棺鲜菊花围3面3层,遗像架鲜花,罗马柱鲜花4个(2大2小)。 |
礼厅鲜花布置 | ||
| 布置5 | 488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冰棺鲜菊花围3面4层,遗像架鲜花,罗马柱鲜花2对(2对大+2对小),供桌鲜花1个。 |
礼厅鲜花布置 | ||
| 布置6 | 6880 | 次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冰棺鲜菊花围3面6层/1.8米祭台鲜花造型设计,遗像架鲜花,罗马柱鲜花4对(4对大+4对小),供桌鲜花1个。 |
礼厅鲜花布置 | ||
| 花圈1 | 380 | 个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含主要花材(菊花)3圈及时令鲜切花材装点的花圈造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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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圈2 | 680 | 个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含主要花材(菊花)不少于4圈及时令鲜切花材装点的花圈造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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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圈3 | 880 | 个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含主要花材(菊花)不少于5圈及时令鲜切花材装点的花圈造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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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品1 | 20 | 个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鲜花花篮 | 鲜花单品 | ||
| 单品2 | 40 | 个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鲜花花篮 | 鲜花单品 | ||
| 单品3 | 120 | 个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鲜花三角花架造型 | 鲜花单品 | ||
| 单品4 | 200 | 个 | 市场调节价 |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黔江区殡仪馆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黔江民政发〔2025〕14号) |
鲜花罗马柱造型 | 鲜花单品 | ||
| 殡葬用品价格 | ||||||||
| 收费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博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黔江区殡仪馆) | ||||||||
| 殡葬用品名称 | 收费标准 | 计价单位 | 收费管理形式 | 材质 | 规格 | 等级 | 减免政策 | 备注 |
| 尸袋 | 32 | 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牛津布+膜 | 50厘米*200厘米 |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葬惠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江民政〔2025〕22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渝民发〔2009〕134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人体器官捐献人基本丧葬费用>的通知》(渝民〔2016〕161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0号)、《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明确李家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有关事宜的函》(黔江民政函〔2020〕77号)文件内容,对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为补贴对象补贴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 | 销售价随进价的价格浮动而调整,进销差率不超50% | |
| 感恩被 | 120 | 元/床 | 市场调节价 | 仿真丝 | 110厘米*220厘米 | 销售价随进价的价格浮动而调整,进销差率不超50% | ||
| 石棉垫 | 180 | 元/张 | 《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规定,主要丧葬用品价格按不超过50%的进销差率确定。 | 石棉 | 196厘米*62厘米*1厘米 | 销售价随进价的价格浮动而调整,进销差率不超50% | ||
| 普通骨灰盒 | 198 | 元/个 | 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规定,主要丧葬用品价格按不超过50%的进销差率确定。 | 实木 | 30厘米*22厘米*20厘米 | 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黔江区殡葬惠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江民政〔2025〕22号)文件执行惠民减免政策,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为补贴对象,可补贴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若上述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已由福利机构或社保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的,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 |
销售价随进价的价格浮动而调整,进销差率不超50% | |
| 骨灰盒富贵 | 1198 | 元/个 | 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规定,主要丧葬用品价格按不超过50%的进销差率确定。 | 实木 | 36厘米*21厘米*20厘米 |
销售价随进价的价格浮动而调整,进销差率不超50% | ||
| 骨灰盒祥云 | 888 | 元/个 | 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规定,主要丧葬用品价格按不超过50%的进销差率确定。 | 实木 | 38厘米*24厘米*23厘米 | 销售价随进价的价格浮动而调整,进销差率不超50% | ||
| 骨灰盒名流千古 | 2828 | 元/个 | 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规定,主要丧葬用品价格按不超过50%的进销差率确定。 | 实木 | 33厘米*22厘米*18厘米 | 销售价随进价的价格浮动而调整,进销差率不超50% | ||
| 骨灰盒感恩 | 2228 | 元/个 | 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规定,主要丧葬用品价格按不超过50%的进销差率确定。 | 实木 | 38厘米*24厘米*23厘米 | 销售价随进价的价格浮动而调整,进销差率不超50% | ||
| 公墓收费 | ||||||||
| 收费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博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黔江区殡仪馆) | ||||||||
| 墓穴类型 | 墓区位置 | 收费标准 | 计费单位 | 收费管理形式 | 收费依据 | 护墓管理费 | 墓穴详情 | 减免政策 |
| 经营性土葬墓位 | 黔江区仰头山公墓 | 4500元/个 | 元/个 | 政府指导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重庆市物价局、民政局<关于重新核定市石桥铺殡仪馆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206号)文件。 | 2000元(20年,100元/年) | 遗体墓碑墓位占地面积、墓位地上标志物(墓碑、围栏、地铺等)高度、墓穴尺寸、墓间距等不得超出规范规定范围。单人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位地上标志物高度:墓位上的任何标志物(包括但不限于墓碑、雕塑等)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