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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6-00090
  • 发文字号 黔江民政听告〔2026〕第5号
  •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行政处罚
  • 成文日期 2026-05-18
  • 发布日期 2026-05-18
  • 文件标题 听证告知书(黔江民政听告〔2026〕第5号)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听证告知书(黔江民政听告〔2026〕第5号)

听证告知书

黔江民政听告〔2026〕第5号


重庆市黔江区桑枝循环利用技术协会:

现查明你协会自2022年成立以来连续2023年、2024年未按要求参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现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之规定,拟对你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规定,你协会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在送达回证或本告知书中签注,或在收到本告知书5日内将听证要求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如果你协会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23-79228308

联 系 人:曾怡捷、曾贤容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彩虹路237号405室

邮箱:linkinheart@qq.com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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