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黔江民政许准字〔2023〕50号)
黔江民政许准字〔2023〕50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黔江区丹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
你(单位) 2023年12月22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黔江区丹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成立登记。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