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黔江民政许准字〔2025〕29号)
黔江民政许准字〔2025〕29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黔江区圆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 2025年6月23日向本机关申请法人、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黔江区圆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由冉林变更为向静,业务范围由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供社会工作策划、培训、督导服务;开展社会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承接政府部门委托购买服务事宜变更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提供社会工作策划、培训、督导服务;开展社会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承接政府部门委托购买服务事宜。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提供不含诊疗服务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包括个体及家庭心理咨询、情绪管理指导、企业EAP服务等;开展社会工作领域心理咨询人才基础培训、专业进阶训练、案例督导及实习实践服务;举办心理沙龙、心理读书会等公益活动。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