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黔江民政许准字〔2025〕34号)
黔江民政许准字〔2025〕34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重庆市黔江区巧乐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你(单位)2025年7月23日向本机关申请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黔江区巧乐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由龚小波变更为黄永恒,住所由重庆市黔江区正阳新城三磊国汇中心2楼变更为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长征北路298号,业务范围由策划、组织及执行青少年关爱自然的公益活动项目、社区公益活动和其他活动;开展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加强青少年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为青少年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宣传、评选接触优秀青少年;组织婚恋交友联谊活动,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变更为敬老、助学、助残、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提供社会工作咨询、辅导、项目拓展等服务;开展社会工作项目设计、培训等活动;为青少年提供政策等服务,宣传、评选优秀青少年;以及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