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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311J/2022-00381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采购与招标
  • 成文日期 2022-12-09
  • 发布日期 2022-12-0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民政局 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 比选公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民政局
  • 有效性

黔江区民政局 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 比选公告

黔江区民政局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比选公告


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为更好发挥“家和计划”项目在婚姻家庭建设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今年项目将按照“重点扶持、亮点打造”原则,现将黔江区《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比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有意愿、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积极申报,仔细研读,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切实做好工作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婚姻家庭有关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始终把广大群众的婚姻家庭幸福作为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着力提升婚姻家庭社会工作项目影响力、品牌度、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重点扶持、亮点打造”原则,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机构服务的方式,立足婚姻登记服务平台,建设亮点、打造示范、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在婚姻家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推动全市婚姻家庭辅导及婚俗改革新发展。

三、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需紧密围绕婚姻家庭范畴,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优势,开展专业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婚恋辅导类、新婚辅导类、婚姻家庭辅导类、离婚冷静期辅导类、家风家教类、婚俗礼仪类、婚俗文化类等。

四、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示范项目

1.项目周期:10个月。

2.项目金额:30万元。

3.申报要求

(1)参选机构2021年年检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有承接社会工作相关服务项目经验,至少配备2名具有中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专职社工,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

(2)至少配备1名从事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研究、教学和实践的专业督导,原则上督导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机构负责人不可兼任本项目督导工作)。

(3)服务内容应紧密贴合婚姻家庭范畴,有服务基地作为服务落地点。

4.基地要求

(1)基地硬件设施好,交通便利,至少30平方独立的办公室、50平方米展示空间、100平方米活动空间。

(2)基地人流量大,有良好社会知名度,有开展婚姻家庭服务优势,可为服务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支撑。

5.项目产出

(1)基地示范。打造1个婚姻家庭服务示范基地,硬件设施齐全,布置温馨,具有外在视觉美感,展现内在服务理念;挂有“家和计划”项目统一标识,设置“家和风采”展示墙及以“家和”为主题的展示品。

(2)宣传示范。全国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1次,市级主流媒体不少于8次;互动形式多媒体宣传页面不少于6个,活动视频不少于10个(每个不少于3分钟),宣传视频1个(不少于6分钟),成效视频1个(不少于10分钟);1本宣传画册,项目半年刊和全年刊各1册;精美服务图片不少于200张,服务影集1本。

(3)服务示范。服务须聚焦实施内容中具体类别,立足当地实情,突出创新性、特色性和示范性;服务对象须是中青年人群,内容须有连贯性,形成有框架、有内容、有深度、有影响的服务、模式及经验。

具体产出为:亮点服务2个,3场大型宣传活动,主题活动 3场,1场婚姻幸福热线推广活动,评选活动1场,小组活动6个(不少于6节),讲座、沙龙、工作坊等活动10场,治疗性个案不少于 10例(辅导不少于4次),经典案例不少于6个。

(4)研究示范。开展不少于 12次督导,产出1份研究论文(不少于1万字),社会工作杂志类发表文章2篇,结合具体服务对象特点编写操作指南2册。

五、经费说明

(一)拨付方式

1.项目经费的拨付方式。项目资金分三次下拨。

2.项目经费的使用要求。经费预算应合理合规,原则上人员工资经费不低于60%,宣传经费不高于10%,督导费用不高于10%,管理费不高于1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创新奖励

为鼓励和支持项目单位建设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特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项目实施5个月后,市中心将开展第二届“婚姻家庭创新服务金点子”评选,入围“婚姻家庭服务金点子”的项目单位,将获得2万元经费补助,用于产品或服务的研发、包装、提炼和推广等。

七、实施步骤

(一)组织评选

1.比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上午10:00前提交区民政局办公室。

2.正式比选:2022年12月13日上午10:10,区民政局组织项目比选评审会,按照《2022—2023年“家和计划”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进行评审比选(比选过程资料存市婚管中心),比选出一家资质合格、经验丰富和信誉良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市婚管中心推荐。

(二)资料报送

报送资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经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具体内容为:一是附件1至附件7全部资料。二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全职或兼职社工的个人简历、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项目督导职称证书、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评估等级证明、曾经承担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文件、机构荣誉证书等。

(三)中心复审

市婚管中心组织专家复审会对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推选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复审,将择优决定最终实施机构和项目实施类别。

(四)项目公示

市婚管中心将对通过复审的机构名单和项目实施类别进行

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进行签约。

(五)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周期为10个月,项目单位应按照《“家和计划”项目管理细则》开展工作。

附件:1.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服务计划一览表

      3.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荐确认书

      4.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资金配套承诺书

      5.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

      6.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统计结果

      7.2022—2023年“家和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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