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购买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的通知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购买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的批复》(民函〔2024〕40号)、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渝民〔2020〕82号)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黔江区救助管理服务,提供精准及时的救助,做好生活照料、卫生健康、街面巡查、源头治理、心理咨询及教育矫治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接单位,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根据要求,结合本机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及实际承接能力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的计划服务总指标量低过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总指标(最低限量)视为无效。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49.5万,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响应文件。
(四)服务期限:项目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其他未约定事项以合同最终签订为准。
二、服务内容
(一)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照料
(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
(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调查
(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心理咨询及教育矫治服务
(五)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卫生健康服务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保卫服务
(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其他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三、申报资格
(一)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
2.近3年以来年检结果为“合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方式
(一)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递交黔江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申请书,格式相见附件。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将组织评选,符合条件、报价低于限价、价格低者中选,价格相同、有承担同类项目的经验、成功案例或者组织志愿者多的组织优先中选。
(二)比选结果由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在其官方网页统一公布。
(三)比选结束时,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退还。
五、比选时间、地点
(一)报送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送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9日9时00分-2025年11月4日17时00分
2.报送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405办公室
(二)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5年11月5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2.比选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6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伍良飞
联系电话:13709480455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635号
附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