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申请指南
重庆市黔江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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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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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依据  | 
 《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0〕35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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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请条件  |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 18 周岁,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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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标准  | 
 孤儿:每人每学年1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学年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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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材料目录  | 
 1.“福彩圆梦·助学成长” 项目资助审批表; 2.“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申请书; 3.学籍信息(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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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1.散居对象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助学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受理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县民政部门 3.区县民政部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资料核实 4.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月将助学金发放到孤儿本人的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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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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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黔江区城西街道彩虹路237号区民政局未保中心,023-79228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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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址  |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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