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同意福寿园老年公寓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批复
黔江民政函〔2018〕64号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同意福寿园老年公寓
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批复
福寿园老年公寓:
你们报来《福寿园老年公寓设立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单位领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证书编号为:18501140001,有效期自2018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0日,法定代表人罗春艳,开办资金35万元,占地面积为18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50平方米,设计床位150张,地址为城西街道办事处洞塘居委,租用重庆市黔江区泰来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闲置资产举办,租赁期10年,业务范围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吃、住、医、休闲、娱乐);提供康复、理疗、护理、服务;提供日间照料、陪护等。性质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你单位应认真执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相关规定,每年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年检。
此复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
2018年5月9日